各镇(街道):
2022年,我市在各级商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获得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称号,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080万元用于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2023年底,我市获得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领跑县称号,持续推动县域商业焕新升级。今年是该项工作的收官之年,经与上级商务部门联系,预计再争取资金进一步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做好该项资金的申报准备工作,请各镇(街道)尽快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附件表格(附件1、2、3),于4月15日上午下班前由各镇(街道)汇总后,将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我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卢晓芹处,由我局根据省、市正式文件的要求组织申报。因目前正式文件还未下达,请各镇(街道)先根据往年申报要求做好项目摸排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入库项目应在本地有实体、有实际运营、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已申领其他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入库项目应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六大支持方向,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三、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须达到200万元以上(总投资=企业自筹资金或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的银行贷款),且总投资额时限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即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投资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3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之间。
四、申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应说明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等,如存在重复支持和重复申领,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了解申报主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项(如征信、用地、税收等方面)。
五、申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申请表、申请报告、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表(详见附件1、2、3),资料完善后须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企业委托负责人委托书和身份证。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急,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将通知文件精神传达到单位主要领导。大力做好广泛有效的政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走访企业、单位宣传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等方式,摸清底数,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实施主体能够应知尽知,确保惠企政策能够公平、公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实施主体上。
南雄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卢晓芹,联系方式:1882505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