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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区免费入驻招募公告

时间:2026-04-21 15:06:33 来源:南雄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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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南雄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优化电商产业生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做大做强,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新场所即将正式启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质电商及关联企业免费入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新场所位于南雄市火车站斜对面,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中心内设 24个共享办公卡位(开放式办公,拎包入驻)、5间独立办公室(独立空间,私密高效),配备公共会议室、洽谈区、产品展示区、直播区、网络通信、文印设备等完善的办公配套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办公保障服务。

  二、入驻对象

  (一)优先入驻对象

  1. 跨境电商企业

  ——注册地在南雄市,具备跨境电商经营资质且正常开展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不在南雄市,但已在韶关市内完成海关报关备案且正常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2. 国内电商企业

  ——注册地在南雄市,主营电子商务业务(含平台电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等);

  ——注册地不在南雄,但主营业务为销售南雄本地特色产品(农产品、工业品、非遗文创等)。

  (二)其他可入驻对象

  除上述优先对象外,以下与电商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团队也可申请:

  ——电商创业者:高校毕业生电商从业者

  ——电商配套服务企业:物流快递、仓储配送、视觉设计、营销策划、短视频制作、MCN机构、IT技术、数据分析、电商培训、财税法务、金融支付等服务型企业;

  ——传统转型企业:南雄本地制造、商贸、农业、文旅等行业,计划通过电商拓展市场、数字化转型的企业;

  ——优质创业团队:拥有成熟电商项目、创新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的初创团队(需具备完整运营方案);

  三、入驻基本条件 

  主体合规:入驻企业、团队及创业者须为合法存续经营主体,无工商异常、税务违法、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业务匹配:主营业务须符合电商及产业链相关范畴,实际经营与入驻申报业务一致,无虚假经营、空壳挂靠等情况。

  诚信经营:坚守商业道德,无售假、侵权、刷单、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重视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维护电商产业良好形象。

  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办公秩序、安全管理、卫生规范等制度,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办公环境。

  发展契合:认同中心产业集聚发展理念,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电商培训、资源对接、产业交流等活动,助力南雄电商产业发展。

  安全责任:落实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等责任,不从事违法违规、危害公共安全及扰乱中心运营的活动。

  四、入驻优惠政策

  1. 场地免费:入驻企业享受首年全额免租金优惠,独立办公室、共享卡位均免租金使用;后续年度根据企业经营绩效、产业贡献评估,择优继续享受减免政策。

  2. 配套免费:免费使用公共会议室、洽谈区、展示区、高速网络、基础办公设备等配套设施。

  3. 服务优先: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协助对接本地及上级电商扶持政策、指导项目申报,提供资源对接、人才培训、金融对接、物流降本、品牌推广等全方位支持。

  4. 产业集聚:助力入驻企业融入南雄本地电商产业集群,共享供应链资源、客户资源及行业信息,搭建合作桥梁,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五、独立办公室入驻条件

  1.企业团队常驻人员不少于 3 人;

  2.跨境电商企业优先安排独立办公室;

  3.国内电商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优先;

  4.对带动本地就业、促进本地产品销售、作出突出产业贡献的企业/团队优先安排;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根据企业申请情况、运营能力及发展潜力综合评定。

  六、申请材料

  1. 《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申请表》(可到中心现场领取或通过链接下方获取);

  2.主体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团队/个人创业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运营相关材料:电商店铺截图、经营数据、项目运营方案、产品介绍等;

  4.其他补充材料:高校毕业生证明、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品牌授权文件等(如有,可一并提交)。

  七、入驻流程

  1.申请提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入驻名额满员止,申请人可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或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xdzsw2025@163.com(电子版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2. 审核筛选:中心运营团队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核与实地核验,结合入驻优先条件、企业规模、产业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驻对象。

  3. 公示签约:拟入驻对象名单将在中心官方渠道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入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入驻期限及运营管理相关规范。

  4.入驻启用:申请人按中心通知办理入驻手续,正式启用办公场地并开展经营活动。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所有。

  八、联系方式

  - 咨询地址: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南雄市沿江东路99号南雄市商务局4楼办公室)

  - 联系电话:0751-3822997

  - 微信公众号: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申请表.docx

  

南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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