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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涉农项目施工企业库(第四次)补入库公告

时间:2022-05-16 09:57:18 来源:南雄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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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雄市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雄府办〔2020〕7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已于2020年5月组建了“南雄市涉农项目施工企业库”,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项目施工企业库建设工作,根据南雄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际,现组织南雄市涉农项目施工企业库(第四次)补入库程序。

  适用范围:南雄市范围内涉农项目的工程施工服务(工程造价在400万以内的小额建设项目)。

  一、入库条件

  依据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对南雄市涉农项目工程施工企业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行业分类,设置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等类别。

  申请入库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照现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际,本次入库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须在南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分公司)。

  (二)具备下列施工资质之一: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二、费用标准

  项目结算按照《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审〔2019〕15号)规定进行下浮。

  三、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

  (二)发布公告媒体: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三)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资料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及递交申请入库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4号办公之二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联系人:蔡殷,电话:13826379297)

  五、入库须提供资料及要求

  (一)封面:应加盖法人公章,注明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目录(应有连续页码);

  (三)填写《南雄市涉农小额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复印件;

  (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近三年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十)企业近三年任一韶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业绩复印件(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十一)企业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本地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十二)南雄市区内的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证明文件包括房地产权证、租房合同、现场相片等);

  (十三)拟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人员近三个月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十四)相应入库资质对应的南雄市涉农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的推荐信。

  本次入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以上资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贴在A4纸上提交(每页需加盖法人公章),以上资料在提交时,提供原件核查。(备注:已入库的企业,如果本次申请新增专业的,《入库申请表》拟申请入库类别,仅需填本次新增的专业。其它入库申请资料仍需按本公告要求并结合新增的专业类别提供。)

  六、正式入库企业的确定

  (一)提交申请资料的服务机构经审查与实地考察后,对确定入库的企业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直接入库,并发出入库通知书。

  (二)确定入库的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入库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入库。

  特此公告。


  附件:南雄市涉农小额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docx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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