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南雄市穗城电商中心(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土耳其杏干: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南雄市穗城电商中心(个体工商户)在淘宝平台店铺“穗城进口”经营的土耳其杏干(抽样单编号:GBJ25000000341840359ZX,规格型号:400克盒,生产日期:2026年1月5日,标称原产国:土耳其),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2026年6月3日,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当事企业南雄市穗城电商中心(个体工商户)送不合格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核实,南雄市穗城电商中心(个体工商户)不在其注册地址实际经营,且无法联系。
(三)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6月11日将南雄市穗城电商中心(个体工商户)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平台运营方)发出《关于通报失联电商运营者相关情况的函》,要求平台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目前该产品已下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