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关于燃气领域计量专项检查和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我市辖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计量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一、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南雄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销售液化气瓶不以计量器具的实际量值结算案
2024年5月27日,南雄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气瓶对外标称14.5kg且以此为结算值对外销售气瓶,当事人实际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中部分气瓶存在短缺,短缺量超过其执行的地方标准的允许短缺量0.5kg,即当事人经营的部分气瓶的净含量低于14kg,短缺气瓶共计5625瓶,短缺值共计1773.46kg,差值金额合计16511.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南雄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6511.5元的行政处罚。
二、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南雄市某厨具店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案
2024年4月28日,南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局燃气专班反馈的问题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未经强制认证和伪造厂名的家用燃气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项的规定,南雄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没收假冒伪劣家用燃气灶2台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