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少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南雄市第二中学雄东门附近新建人行天桥的建议》的意见收悉,经2025年5月7日我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交警大队与市二中到南雄市第二中学雄东门现场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天桥或地道设置的设计原则,此路段满足设置需求。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建标〔1996〕144号)关于人行天桥或地道的设置原则(2.4.1.5):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1200pcu/h,或过街行人超过5000p/h可设置人行天桥。经现场测算:市二中门口路段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1200pcu/h,满足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的需求。
二、拟设置人行天桥的学校门口路段,满足不了设计的规范要求。
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中净宽规定(2.2.2、2.2.3、2.2.4):天桥与地道每段梯道或坡道的净宽之和应大于桥面(地道)的净宽1.2米以上。梯(坡)道的最小净宽为1.8米;考虑兼顾自行车推车通过时,一条推车带宽按1米计,天桥或地道净宽按自行车流量计算增加通道净宽,梯(坡)道的最小净宽为2米;考虑推自行车的梯道,应采用梯道带坡道的布置方式,一条坡道宽度不宜小于0.4米,坡道位置视方便推车流向设置。通过市二中西门上下学的学生为2000多人,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占多数,约1300人。因此在设计人行天桥时应考虑兼顾自行车推车通过的情况。经现场勘查,市二中西门前道路西侧人行道总宽2米,道路东侧无人行道。若要按照规定要求设置人行天桥,因道路东侧无人行道,故建设天桥可用地无法满足梯(坡)道设置要求。
三、以通行自行车为主的人行天桥存在安全隐患。
市交警大队就此路段拟建人行天桥议案协办意见指出:该校学生上放学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如建设人行天桥,学生扶自行车通过人行天桥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人多的时候,容易引发意外事故。
综上所述,此路段设置人行天桥所需的建设用地受现有条件的限制难于实施。但我局将通过做好以下工作,治理好此路段的交通环境:
1、与市交警大队沟通,学校上下学高峰期对该路段安排警力保障学生安全,建议设置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2、与市二中沟通,进一步优化分时段放学的做法,并要求学校派出保安和教师维持放学期间的交通秩序。
南雄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9号提案提出“关于在国道323线南雄市第二中学校门口设置智慧活动红绿灯的建议”由市公安局牵头承办,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南雄市第二中学校门口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