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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10 17:39:22 来源: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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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城市供水水质直接关系市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核心民生保障。随着南雄市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长,供水需求攀升且系统复杂度提升,当前存在水处理工艺待优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不及时、水质监测覆盖不全等风险,群众关切及相关咨询投诉增多。为规范供水水质管理、防范安全隐患、保障水质稳定达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严格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保办法合法合规、契合国家管理要求与技术规范。

  三、目标、任务及解决问题

  (一)制定目标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保障市民饮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任务

  1. 确立水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内容与方式;

  2. 规范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及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管理责任与检测要求;

  3. 建立水质报告、信息公开、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4. 明确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三)需解决的问题

  1. 部分供水单位检测能力不足,检测项目与频率未达标;

  2. 监管职责不清晰,协同联动不足;

  3.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不规范,存在污染风险;

  4. 水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众知情权未充分保障;

  5. 应急处置流程不完善,响应效率待提升。

  四、主要内容

  (一)核心条款

  1.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相关单位、个人,包括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

  2. 监管体系:构建“企业自检、行业监测、行政督察、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监管体系,落实“企业质检、行业检测、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3. 检测要求:供水企业需具备水温、游离氯等11项日检指标检测能力,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二次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无97项指标(43项常规+54项扩展)全分析检测能力的,须委托合规机构检测;

  4. 报告与公开:供水企业每月上报检测数据及分析报告,发生安全事故需立即报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事故同步报市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南雄市政府网站公开检测结果;

  5. 应急处置:遇洪涝、原水污染、电力中断等特殊情况,供水单位需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处置方案并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批准后实施。

  (二)办事指南

  1. 水质投诉: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受理,可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电话、邮箱或线下地址反馈;一般投诉7个工作日内反馈进展,复杂投诉可延长并说明情况;

  2. 政策咨询:咨询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可通过电话、现场咨询,办公地址为南雄市浈江路128号。

  (三)执法规范

  1. 执行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供水水质管理相关单位及个人;

  2. 执行程序:主管部门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监测开展督察,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处罚;

  3. 执行标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及相关法规,对水质不合格、检测不准确、报告不及时等行为追责。

  (四)新旧差异

对比维度

原有相关要求

本办法规定

监管体系

无系统体系,责任划分不清

四位一体监管体系,责任主体明确

检测要求

无统一的检测项目、频率及委托要求

细化日检、全分析检测指标,明确第三方资质要求

报告与公开

水质报告频率、公开渠道不明确

每月上报数据,政府网站公开结果

应急处置

无专门流程

明确预案启动、方案报批等流程

责任追究

处罚依据分散,执行力度不足

整合相关法规,明确具体追责和处罚措施

  五、补充说明

  (一)关键词定义

  1. 城市供水: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及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向市民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及其他用途用水;

  2. 二次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使用的供水方式,常见于高层小区;

  3. 11项日检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核心安全指标;

  4. 97项指标:含43项常规指标与54项扩展指标的完整水质检测体系。

  (二)常见疑问

  1. 市民如何查询水质?登录南雄市政府网站相关专栏查询定期更新的检测结果;

  2. 二次供水责任与异常处理:由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市民发现水质浑浊、有异味等情况,可联系物业或直接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

  3. 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需具备相应资质与检测能力,主管部门核查资质并监督数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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