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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6-06-17 16:11:52 来源: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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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郁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雄市零售药店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综合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零售药店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6日,南雄市共有零售药店137家,全市注册执业(中)药师 154名,实现执业药师配备率100%;2025年全年我局检查零售药店13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8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1份,查办药品案件数8宗,罚没款1万元,撤销1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2024至2026年度,南雄市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7张(3家单体药店,14家连锁药店),注销药品许可证24张(18家单体药店,6家连锁药店),药店总数呈现下降态势、药店连锁率呈上升趋势。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关于“行业标准较宽,人员密集区药店扎堆开设”问题。    2021年8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广东省顺应改革需求取消零售药店筹建审批,核心是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开办流程,因此现行政策未对药店规划、布局、数量作出刚性管控,对符合开办条件的主体可自主申报,进而出现人员密集区药店扎堆开设的情况。

  (二)关于“药品销售价格虚高,零售药店药品溢价过高”问题。当前医院与零售药店药价存在差距,核心源于定价机制、采购渠道、运营模式三重差异。一是定价与采购机制不同,公立医院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通过省级集采平台集中采购,集采中选药价大幅压缩;零售药店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采购定价,多数未全面参与集采,进货成本偏高。二是成本构成差异显著,药店需承担房租、人力、仓储、医保对接等运营成本,叠加流通环节加价,推高终端售价。三是监管约束口径不同,医院药价受医保支付标准、集采价格刚性约束;药店以合规定价、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为监管底线,价格弹性较大。

  (三)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南雄市共有零售药店137家,全市注册执业(中)药师 154名,实现执业药师配备率100%。2025年我局联合南雄市检察院开展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专项行动,查处1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并上报省药监局吊销相关人员注册证书。该案件查办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因多方面因素导致辖区内仍可能存在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的情况,主要原因一是监管力量配置不足:需整合市场监管、医保、卫健等多部门力量,当前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且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人力、精力有限,难以实现对所有零售药店的全方位、高频次覆盖,存在监管盲区;二是药店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零售药店经营者合规意识薄弱,为降低经营成本、追求利润,刻意规避监管要求,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且缺乏主动自查自纠的意识。

  三、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严格落实广东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切实解决行业突出问题,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监管效能。一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日常监管中涉及多部门职责的事项,及时通报线索、开展联合处置,推动监管数据互通共享、监管力量统筹整合、监管事项闭环处置。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统筹市场监管、医保、卫健等部门监管力量,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等方式,加密检查频次,及时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曝光典型案例,引导行业规范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药店布局,破解人员密集区扎堆难题。在严格落实广东省取消零售药店筹建审批、便利开办流程的政策基础上,坚持便利化与规范化相结合,推动药店布局合理化。一是坚守便利开办导向。严格简化开办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便利化、高效化”准入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申报、便捷准入,不增设与政策不符的管控门槛。二是强化布局引导。在审批过程中,对选址不符合区域服务需求、易造成扎堆的申报事项,耐心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引导调整选址,引导其有序迁移至药品服务薄弱区域,逐步实现“总量合理、布局科学、服务便捷”的目标。

  (三)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处方药销售。一是构建全链条价格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覆盖药品流通、零售全环节,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确监管红线,形成常态化监管态势。二是强化重点药品管控。针对盐酸莫西沙星片、皮肤病用药、抗感冒类药物等溢价过高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价格异常、溢价过高的药店依法约谈、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并公示,形成执法震慑;同时引导药店建立价格自律机制,主动下调不合理溢价,公开价格明细,接受群众监督。是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格要求药店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严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依托药品追溯系统,实现处方药销售全程可追溯,对违规售药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规范人员管理,提升药学服务与合规履职水平。一是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通过医保数据筛查、现场核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等问题,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对相关执业药师依法依规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执业药师动态管理档案,强化在岗履职监管,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提供药学服务。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内部专业培训与考核,确保执业药师按规定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同时组织药店从业人员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及内部自查自纠,梳理经营管理的共性问题,引导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规范药品销售及日常培训考核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提案事项摘要

办理结果摘要

1.多部门联动监督管理

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监管效能。

2.统筹资源合理设置

优化药店布局,破解人员密集区扎堆难题。

3.加强规范经营行为

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处方药销售。

4.提升综合能力建设

规范人员管理,提升药学服务与合规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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