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雄州街道、城管局、消防大队、国投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对我市目前保障性住房的现状给予了客观现实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三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已认真采纳。
一、加强小区管理。一是完善物业管理,鉴于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群体的复杂性、分散性,我局将分三期完善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第一期是完善陵园路公租房四期(电梯楼100套)的物业管理,目前以委托南雄市和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管护品质得到了提升;二是不定期联合雄州街道(社区)开展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整治小区环境卫生,租户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三是由我局牵头联合消防大队、城管大队开展了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楼房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线路私拉乱接、燃气安全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了整改台账,并进行了整改。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一是结合南雄市实际,制定并印发《南雄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雄府规【2024】2号,保障类型由原来单一的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一步扩大的新市民(异地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人员)、新就业人员等群体。二是制定了《南雄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方案》,推动收购商品房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既削减我市房地产市场库存,又可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
三、优化管理和分配机制。一是加强日常动态管理,严肃处置违规承租行为,通过入户巡查、核查,发现2户承租人家庭存在转租转借行为、2户承租人家庭有房屋产权登记,4户家庭已不再符合租赁条件,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南雄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依程序发出腾退通知并责令其期限整改,针对逾期不整改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行为,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一步完成整改。二是每年对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家庭制定摇号配租方案,经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邀请检察院、纪检、公安、发改、民政、社保、自然资源、街道、公证处、申请人代表等进行现场公开摇号配租,由市融媒体全程录像。
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十分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关心,希望以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理结果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