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国家以纯电动驱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战略部署,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我市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及时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助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加快推进。近年来,市发改局积极作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更好地服务公众便捷出行。
一、关于合理规划充电桩布局的建议
《南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依托南雄能源电力产业基础,培育发展中低压电气、高压电气、智能电网设备、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及配套电气设施、电动汽车电气配件及配套输充电设备和智能电气产品等重点领域。《南雄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2024-2026年)》指出,到2026年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形成“公共充电桩为主体,私人充电桩为补充”的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截至2025年6月初,我市已实现各镇(街)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全市共有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16座,公共充电桩161个,保有公共充电桩功率达19961千瓦。其中,乡镇共有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8座,公共充电桩83个,保有公共充电桩功率达9313千瓦。
二、关于在公共及住宅区域逐步增加充电设施的建议
(一)多部门联动破解私人充电桩进小区难题。我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61个,其中已入住的小区55个。为推动南雄市新能源汽车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题,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大队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截至2025年6月,全市已建成私人充电桩1094个,总装机容量达8682千瓦。其中物业小区业主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达359个,逐步满足了居民个性化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严格执行新建小区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市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对新建小区严格执行配建充电设施或100%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应满足车位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三)鼓励其他投资运营主体拓展我市充电版图。市发改局鼓励其他投资运营主体积极投资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积极推动中石化等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点转型升级,支持其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上半年,中石化乌迳站、雄兴站建成投运大功率充电站2座,新增公共充电桩24个,总功率达6790千瓦。
三、关于推动乡镇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公共充电桩项目备案指导与服务。市发改局严把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关,主动指导项目实施主体紧密结合乡镇新能源用户普及情况和基层民众实际需求,重点关注乡村用户的公共充电设施报装诉求,积极指导企业完善材料、规范流程,加速公共充电桩项目落地。截至2025年6月初,市发改局已累计推动完成公共充电桩项目备案91个,其中乡镇项目达63个,占比近70%,切实将代表“普惠乡镇基层民众、提高充电便捷性”的关切落到了备案工作的实处,为充电桩科学下沉布局奠定了基础。
(二)深化部门协作。协同配合市工信局完成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申报工作,并于4月初成功入选国家试点。目前我市已获中央前期补助资金2376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县域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以加速补齐我市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
四、关于强化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事前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监督工作。我局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时,对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出具《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督促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主体责任。
(二)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所备案的电力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规开工等行为,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今年以来,结合2025年“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累计对包含公共充电桩在内的能源企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21家次,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协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生活的便利性和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理结果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