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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5-07-16 12:00:05 来源: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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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静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调整农村供水价标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水务局、市绿投公司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南雄市委、市政府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部署要求,逐步由南雄市绿投公司对乡镇自来水厂完成国有化整合,进一步实现了农村供水统一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农村地区的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安全标准,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整合之前,大部分乡镇水厂为私人所建,水厂设施简陋、人员配备少,直接导致用水成本较低。私人水厂为市场自主定价,因此各镇水价不统一,用水价格从1.00元/立方米至1.50元/立方米不等。在绿投公司完成收购并实行国有化之后,考虑到社会稳定等因素,绿投公司实行过渡期管理,并沿用原私人水厂的供水价格。

  由于各水厂水源不统一,如需制定水价标准,要对各农村水厂的三年运营成本进行核算,然而部分农村水厂并未达到三年运营期限。目前,我局考虑到一方面是三年的运营期,另一方面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水厂运营成本进行全面、细致的核算需要较长的时间。

  因此,我局建议将该提案延迟一年执行,2025年将继续按原下达乡镇的水价文件执行,并优先调整特殊供水行业以及大型养殖场的水价。这样一来,让各企业有适应的过渡期,也便于广大农民群众充分理解支持水价调整工作。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意见摘要

办理结果摘要

科学制定水价标准;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政策扶持与补贴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节水意识。

建议将该提案延迟一年执行,2025年将继续按原下达乡镇的水价文件执行,并优先调整特殊供水行业以及大型养殖场的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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