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7 10:05:19
来源: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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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显红、张永雄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噪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多个协办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制定日常巡查表,执法人员按照日常巡查表规定的时间,由每日进行上午、下午两次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巡查,每次巡查约30分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城管日活动等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对市民开展宣传,每年固定开展一次“3.19城管日”活动,劝导市民避免噪音扰民。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意见摘要 | 办理结果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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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噪音问题日益突出,包括建筑施工、商业活动、交通等,急需加强整治。 | 一、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噪声类型(如社会噪声、建筑施工、餐饮娱乐、交通干线等),制定完善我市城区噪声监管工作方案,对重点监管区域(如居民区、学校、医院周边),实行差异化管控,并明确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抓好源头预防。二、联合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南雄分站开展城区声环境质量网格监测工作,同时加强夜间巡查,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三、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事项调处完成时限的要求,开展信访受理、调处工作,舆情等较大影响的事项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按要求提速办理,对重复投诉3次以上涉工业企业噪声扰民的事项由局领导亲自督办,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四、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抓好源头预防;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增强工业企业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四、积极配合住建、交通等职能部门,不断优化城区及交通规划。 |
1、是夯实管理基础,推动 持续改善。四 2、二是强化监测能力,加 大监管执法力度。 3、三是畅通反馈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4.是强化部门合力,共建 舒适宜居环境。 | 1.要求新建或改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及幼儿园周围,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娱乐场所设立前需召开行政许可听证会,敦促企业做好噪音管控等工作 2、加大对噪声敏感点附近单位的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执行 各项监管制度。 3、在本领域内开展噪音防治方面的普法宣传,向相关场所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 4.投诉响应和协同治理。依托12345热线等渠道,快速处理本领域内噪音扰民问题,对确实需要整改的企业下达整改责任书,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