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在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友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报告南雄市2016 年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党政班子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保证我市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拟对公共财政预算进行调整。需调整的项目共2 项,均为调增支出,金额4548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为保障我市住房维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好干部职工的住房福利,拟调增住房维修补贴项目资金3900 万元。
2、根据市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期(2016 年3 月30 日)第二十二条关于退还广东金友集团代垫资金的要求,拟调增金友集团代垫项目资金648 万元。
以上项目增加支出来源为调入稳定调节基金4548 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95448 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8534 万元,加上年初预算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5448 万元。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方案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数为6632 万元,现拟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48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084 万元。
以上预算调整,请予审查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