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至11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整改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及南雄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书记主动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巡察反馈问题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二)压实组织责任,抓实整改推进。第一时间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认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摆、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党组书记履行“一把手”责任带头整改,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听取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结合正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有待提升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需进一步抓实抓细问题
一是院党组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加强理解和掌握“第一议题”制度的具体要求。二是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三是安排专人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做好会议记录,推进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2.针对学习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院党组组织学习本系统、本领域有关会议精神,提高领导班子学习内容的全面性。二是制作学习台账,确保学习内容不漏不缺。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印发《中共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二是制定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个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三是安排专人做好中心组学习会议各项事宜。四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五是印发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时间安排表,提升中心组集体学习参学率。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需进一步巩固发挥
4.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三是党组听取各部门专项工作汇报,谋划2026年工作,强化党组对我院工作的全局谋划。
5.针对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需进一步提升问题
(1)入额院领导办理“正面清单”案件少,办理“负面清单”案件多
一是组织学习《广东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试行)》相关规定,加强案管人员“清单”分案意识。二是做好案件分配台账,疑难复杂案件优先分配院领导办理,严格执行轮案制度,进一步提升院领导“带头办案”效果。
(2)检察长(一把手)主持的听证案件少
检察长已主持公开听证一次,全年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不少于两次,强化公开听证案件办理质效。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需进一步加强
6.针对刑事执行监督质效有待增强问题
(1)重制发、轻督办
一是立行立改,对制发监督意见的案件进行查漏补缺。二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刑事执行监督的相关规定,提升检察人员责任意识。三是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目前已走访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1个派出所,确保刑事执行监督意见书落实到位。
(2)监督发现问题有缺漏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升检察人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不定期抽查社矫监管情况,核验在矫人员是否处于规定区域,防范再次发生脱管漏管事件。
7.针对公益诉讼跟进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走访6个镇政府,督促完善农贸市场监管,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二是与有关职能部门磋商沟通,对全市各镇街农贸市场规范经营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检察建议跟进落实力度,防止出现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反弹回潮等情况。三是对今年办结14件加油站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跟进监督,推动行业规范治理,截止4月“回头看”案件占比达88%。
8.针对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效能有待深化问题
(1)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不平衡
一是召开未成年检察专题业务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综合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排查近三年涉性侵害、教育权受损等涉综合履职线索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96件,对排查发现的新线索7件立即启动综合履职程序。
(2)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有待加强
一是已续签、新签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确保法治副校长履职不缺位。二是制定法治副校长履职台账,重点围绕学生欺凌、性侵防范、网络诈骗等高发风险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目前已进校园法治宣传6次。
(3)督促教育系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到位
一是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共同提高预防和治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思想认识,形成治理合力。二是全面核查近三年全市学校聘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情况,共核查11807人次,暂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仍录用的情形。
9.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相关案件已立即移送。二是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三是对2024年以来不起诉案件是否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行排查并制作台账,经排查我院2024年以来办理不起诉案件104件119人均进行了行刑反向衔接。四是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互通业务办案数据,实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移交-接收-反馈”的工作闭环。
(四)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
10.针对对涉农资金法律监督和指导服务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方案,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协调发展的专业能力。二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发出《关于协助查询涉资金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的函》并收到复函及案件清单,为后续制发检察建议提供数据支持。三是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完善涉农资金、惠农资金审核监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11.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多问题
(1)对上级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
专题学习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逐一解读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确保传达到位。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不够浓厚
一是制作涉企普法宣传计划,分别于3月18日、4月15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二是主动走访企业,收集企业诉求,靠前提供法律服务。
(3)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力度不够
一是常态化开展案件研讨,不定期开展同堂培训及召开业务学习会、检察官联席会议,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已排查2024年以来列管的涉企刑事案件,自我清查2024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申诉的涉企刑事案件,发现涉企刑事案件线索1件。已排查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发送线索排查函,摸排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专项线索,暂未发现相关线索。三是发现线索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12.针对司法救助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性不够
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进一步提高控告申诉检察人员工作主动性。二是印制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手册3000份,并进行下乡普法宣传1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排查国家司法救助线索。
(2)个别司法救助标准偏低,救助效果不显著
一是组织学习《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严格依规核定金额,强化案件规范办理意识。二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救助,提升案件救助质效。三是主动向上级申请救助资金,充实资金池,强化救助金额保障。
13.针对检察建议质效不够高问题
(1)检察建议内容同质化,向“治理”延伸不足
一是组织检察建议质效不够高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已每月组织学习典型案例,提升检察干警办理民事检察案件能力、开拓办案思路。
(2)检察建议类案群发,未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一是复查2022年非法占地类行政检察案件材料,强调以后针对同类型问题案件原则上统一制发检察建议,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强化履职监督,落实案件自查、交叉检查工作,针对今年以来办结的35件案件及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
(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需进一步夯实
14.针对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应勇检察长的讲话及案件办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办案证据和规矩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案件研讨,不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会商,目前已联签会议纪要1份。三是排查并办结11件非疑难复杂超半年未结案件。四是压紧压实办案责任,明确对非5类案件既做到“快办快结”又“案结事了”。
15.针对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具体规定,提升规范办案意识。二是制发《关于及时对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检查的提示函》,对已办结、未归档案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后归档,提升办案人员规矩意识。三是常态化利用人工+智能监控手段对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通知检察官及时补正,严防错案发生。
16.针对办案质量管理把关不够严问题
(1)案件文书审批流程不规范
一是组织学习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等相关规定,要求办案人员全面掌握各类业务文书的审批条件。二是完善审批流程设置,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后台重新设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决定书审批条件。
(2)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一是对不规范、不准确的法律文书及时更正补充,并重新装卷序。二是组织学习《综合业务检察文书》等相关教材,提升办案人员文书规范制作意识。三是印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举措有待拓展
17.针对检察听证工作的规范性和覆盖面需进一步提升问题
(1)“四大检察”听证未全覆盖
一是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规定,熟悉各类案件听证要求。二是梳理“四大检察”案件听证要点,将民事检察案件列入年度听证计划,今年内实现民事监督案件听证破零。三是制作《南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计划》,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工作有序开展。
(2)听证案件宣传力度不足
一是印制检察听证宣传册3000份,开展检察听证普法宣传,拓展检察听证普法渠道。二是将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听证案件在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2)程序不规范
一是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掌握听证程序要求。二是严格审核案件听证材料,制作规范性核查台账,对听证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的不予开展听证。
(3)听证过程未按要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一是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检察听证工作的相关规定,提升规范听证意识。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听证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作《听证会同步录音录像材料收集移交台账》,实现每案必录、移交有底的规范体系。
18.针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范围有待拓展问题
(1)监督办案活动未覆盖“四大检察”
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办案人员熟知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二是制定《南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工作计划》,实现监督盲区全扫除。三是对未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检察业务制发工作提示函,提醒业务部门按年度计划要求及时开展邀请监督工作,强化各办案人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意识。
(4)部分工作未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一是全面梳理尚未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办案活动,印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工作计划》。二是对未接受过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的督促落实”、“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工作优先安排人民监督员监督。
(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9.(1)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问题
一是院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压实责任链条,构建共管格局。三是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2025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以及2026年的民主生活会中,进一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已以党组正式文件形式将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各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2)思想宣传阵地管理有待规范
一是完成对陈旧褪色、破损、过时滞后的宣传内容进行整改修补,保证宣传阵地内容及时、准确。二是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宣传阵地巡查3次,做好重大政治主题宣传,及时替换更新内容,夯实单位宣传阵地防线。
(2)信息发布安全存在短板弱项
一是已制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明确“三审三校”流程,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管理及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审核意识。二是针对节假日祝福类稿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在节前完成“三审三校”手续后再发布,保证信息发布应审尽审。
(3)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定期提醒检察干警及时更新工作电脑病毒库并开展病毒查杀,定期对公共区域工作电脑的电脑病毒库更新、病毒查杀工作。二是安排专人对工作邮箱“弱口令”和邮件清理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定期清理工作邮件,确保工作邮箱使用安全可靠。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
20.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一是院党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2025年工作情况,部署2026年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二是制定《中共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化、清晰化。
21.针对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排查需加强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的关键人员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形成防控措施,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二是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部门汇报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并形成排查报告,有效提升部门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22.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关键岗位人员加强教育。二是分管领导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工作作风的严谨性和务实性有待提高
23.针对检务督察浮于表面问题
(1)内部监督不全面
一是组织学习检务督察工作等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印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检务督察工作计划》,明确执法办案、单位车辆使用等重点督察事项8项,实现督察范围全覆盖、无死角。
(2)督察效果不佳
一是截止4月20日,共开展纪律检查11次。二是院领导书面听取检务督察活动开展情况和督察结果,及时掌握全院纪律作风、内部管理等情况。
24.针对工作总结撰写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邀请政法委有较丰富撰稿经验人员开展公文材料写作能力培训,提升青年干警公文写作素能水平。二是制订《文稿审核制度》,保障文稿定稿质量。
(三)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25.针对报账资料不够齐全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2023年度至2025年度报账凭证,已将核查情况登记台账并及时补齐资料。二是组织学习《广东省检察机关常用财经法规制度汇编》,提升财务人员规范化履职能力。
26.针对合同履行过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管理规定,提升合同履行规范化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审核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执行制度,在日常采购活动中加强对合同内容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采购活动。
27.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补签合同现象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与定点供货单位签订规范采购合同。二是提高政府采购人员责任意识,组织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人员开展采购管理规定学习及实务操作培训。
28.针对涉案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涉案财物登记、流转相关要求。二是对含涉案财物的案件与涉案财物台账逐一核对,对于案结后存在未出库涉案财物的案件制发提醒函。
29.针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发放献血补助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制度,推动工会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退回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发放的献血补助。
(五)食堂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30.针对餐费支付审核把关不够严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责令承包方及时退回多支付的餐费成本价格差额。二是定期抽查原始配餐单据,做到支付费用与实物相符。
31.针对食材采购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责令食堂承包方及时调整采购人员,责令原采购人员退回虚报食材差价。二是安排专人跟进日常监督管理,每周开展2次以上对食堂食材质量、数量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32.针对部分隐蔽工程签证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部分进行现场确认,强化工程管理水平。二是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工程施工过程,及时确认签证,加强工程监督质量。
33.针对结算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全面清查多支付工程款情况,已责令施工单位退回多支付的工程款。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程管理集中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规范工程计划标准,拟定年度维修工程计划。四是减少微小额维修修缮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结算审核、应审尽审。
34.针对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是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档案查漏补缺和整理归档,形成目录台账。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情况
(一)议事决策执行不够规范
35.针对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院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运行。二是印发《中共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明晰决策权限,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党建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
36.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扎实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对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5年民主生活会材料须经审核后签发报送,杜绝材料内容与往年雷同情况。
37.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各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标准、程序和政治要求。二是印发《关于做好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对照检查材料会前审核退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支部班子责任。三是针对巡察点名的个人及支部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自我批评。
38.针对预备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督促及时补缴党费。二是各支部组织学习党费收缴相关文件,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明确党费收缴标准。三是要求各支部每季度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并做好台账。
(三)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3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个别环节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各项规定。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40.针对存在干部任前公示要求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内设机构选拔任用工作相关通知要求,检视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足。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开展实操演练和选拔任用业务培训,提高人事干部对选拔任用流程的熟悉掌握度。
41.针对干部任职谈话存在缺失的情况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本院近三年来选拔任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及时查漏补缺。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做好“一人一档”归档工作。三是党组书记对5名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要求立足岗位职责,提高履职综合能力。
42.针对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不够大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和职数空缺,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提拔2名同志任内设机构副职,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
(四)内部管理不够严格
43.针对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出国(境)有关文件,提高干警对政策的了解。二是印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对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全流程管理。三是全面摸排出国(境)证件办理情况,掌握干警出入境证件情况。四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台账,同时对接有关部门查询我院干警因私出国(境)备案情况,经查询不存在未报备或漏报备的情况。
44.针对保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已完成保密制度上墙工作。二是开展保密人员和新入职人员保密培训和集中学习,夯实保密底线。三是开展涉密文件存放和管理自查自纠,安排专人对全院密件保管情况进行巡查,提升保密管理水平。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45.(1)个别问题“改后又犯”
一是院党组组织学习《中共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工作职责,规范议事决策。二是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提交议题,确保议事程序规范严谨。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觉悟,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党组书记针对2名班子成员在往年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意见一模一样问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深刻反思,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未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一是院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核心要义。二是研究制定《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梳理各岗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三是听取各分管汇报巡察整改情况,跟进督促各项问题整改进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四是安排专人收集整理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整改任务再梳理再细化,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不反弹。二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实效推动检察履职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执行制度成为一种坚定自觉,全面推动南雄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936131;邮政信箱:广东省南雄市环城东路66号,邮政编码:512400;电子邮箱:nxsjcy@163.com。
中共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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