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南雄市发改局和南雄市住建局于2024年12月17日在市发改局四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南雄市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方案价格听证会。现将此次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参会基本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会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市发改局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共29名。(其中:居民代表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代表各1名,政府机关代表10名,经营者代表4名)此次听证会由市发改局副局长刘金华担任主持人,市发改局价费股股长李海辉担任陈述人,市发改局何玉媛、赖怀祯、张太阳、欧丽芳四位同志担任书记员,市发改局刘冬莲同志担任工作人员。
此次应到听证会参加人29人,实到听证会参加人25人,因事请假4人,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如期举行。听证会上,调价方案陈述人向参加人详细讲述了南雄市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听证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进行了咨询并发表了相关的意见。对于听证参加人的有关询问,听证陈述人予以充分的解释说明。
(二)听证会的特点。一是会议准备充分。会前,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听证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向市政府有关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会上,相关资料齐全、内容详实。二是会议组织规范。会前,公开征求听证代表意见、公布听证方案以及提前送达听证资料等;会上,听证程序均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进行。三是会议气氛民主。会上,听证参加人踊跃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会议民主气氛浓厚。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的意见
此次听证会上,25名听证代表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听证方案纷纷发表了看法和建议。其中18人表示同意调价方案,7人不同意调价方案。不同意调价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考虑到现有物业公司的用工人员大部分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无法参加五险,因此用工成本不高,大部分物业公司均处于盈利状态,不建议调价。二是目前南雄并未出台物业服务等级的标准,标准未定的情况不应先定价格,建议应先完善物业服务等级的标准,再考虑进一步调价。三是要加强对老旧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度建立,促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提质升级。
三、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处理
听证人认为,本次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合情合理,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我局将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和价格执行的监管力度,促进物业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良性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综合听证参加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定价听证方案,最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并公开方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关于南雄市9家物业公司服务运营成本情况的审计报告(韶金律审字〔2024〕417号)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