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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时间:2024-04-06 16:23:05 来源: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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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顺利推进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

  三、报名条件

  根据《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必须是已经纳入南雄市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的名单供销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服务组织方可报名参加遴选

  四、项目实施

  (一)补助作物。生产托管服务补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番薯等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

  (二)补助环节。补助资金要聚焦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和制约当地农业生产的突出短板,重点选取1—3个环节集中进行补助。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育秧、播种、植保、施肥、除草、机械收获、秸秆处理、烘干、仓储、冷链物流等,经济作物生产环节包含但不限于品种改良、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控等。鼓励各地由镇政府、村集体或托管员整合托管服务需求,整镇、整村、整社(即农民合作社)集中连片推进生产托管。同时,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南雄市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名录库里遴选的服务主体,服务质量达到行业服务标准以上,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组织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采取降低服务价格等形式让利于小农户,最终让小农户受益。

  (四)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当地市场指导价格的30%(丘陵山区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丘陵山区不超过130元),市场指导价格由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镇街、服务组织代表共同研究确定。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五)补助方式和程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对服务组织实施的生产托管服务实行分批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在项目资金下达前,按程序确定的承接主体按项目实施要求开展的2023年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可纳入补助范围。

  五、申报程序

  通过自愿申报、审核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需填写《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经所在地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报名结束后,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将对所有报名的服务主体逐一进行现场服务能力核查,主要核查服务主体现有作业农机数量、申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机械服务能力情况,同时对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就“作业规模、服务质量及态度”等情况通过走访核查,择优选择服务主体。结果将在南雄市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一)报时间:202446-1217:30前。

  (二)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南雄丝苗米产业园南雄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赵水香 电话:18107516150

  附件:南雄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doc

  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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