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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时间:2023-05-31 15:05:15 来源: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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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了《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版)。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

  2、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5、选址选线:全线位于韶关南雄市境内,起于界址镇百罗村以北广东省与江西省交界处,起点顺接信丰至南雄(赣粤界)高速公路江西段,经界址镇、乌迳镇、坪田镇、黄坑镇、湖口镇,终于珠玑镇与南韶高速相接设置珠玑北枢纽互通立交。

  6、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条高速公路主线,路线总长41.317km,路线桩号为K0+000~41+317.43。设桥梁7380.8m/33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其中大桥7058.4m/29座、中桥322.4m/4座),互通立交5处(含枢纽互通1处),管理中心、服务区各1处,匝道收费站4处。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OMdBHrnojPwSojJh6YgQA提取码:1234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公众意见表统一命名为:姓名+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联系人:覃关荣       联系电话:18575123162       联系邮箱:542814728@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南雄市湖口镇太和村广东省南粤交通雄信高速公路管理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28741515         联系邮箱:327931084@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1号明汇科创社区A4栋4楼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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