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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湖口镇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2-09-30 15:32:14 来源: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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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96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口镇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

  二、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可由一家或多家联合承接项目。

  三、报名条件

  服务组织可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南雄市湖口镇本地服务主体;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具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农村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是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四、项目实施

  1.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优先选择南雄市湖口镇本地服务主体,并参与项目具体环节实施的服务组织,且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以2022年度实际服务面积为核算依据,也可多家服务组织联合承接实施项目)。享受补贴的服务组织需满足以下条件:服务地块只统计集中连片(统计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或整村推进的服务地块),服务质量达到行业服务标准以上,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或整村推进的服务地块,服务质量达到行业服务标准以上,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

  2.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

  (1适度规模经营户和脱贫户。对湖口镇区域公路沿线、适宜机械化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户(100亩以上)、脱贫户进行补贴。补贴标准:2022年对实施低茬收割(标准:15厘米以下,下同)的脱贫户进行全额补贴,适度规模经营户补贴60%;2023年对实施单环节、多环节(犁耙田、统防统治、统配统施、低茬收割)托管的脱贫户进行全额补助,对镇级示范片进行补贴60%。

  (2产业园合作示范户。对湖口及周边镇的南雄市丝苗米省级农业产业园(扩容提质)种植示范基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2022年对3环节托管(飞防、低茬收割、烘干)进行全额补贴;2023年对按照南雄市烟田香米产业研究院制定的规程进行单环节或多环节托管(犁耙田、育秧、插秧、统防统治、统配统施、低茬收割、烘干),按托管费用的80%进行补贴。

  (3试验种植户。对湖口及周边镇按照南雄市烟田香米产业研究院制定的规程种植的试验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2022年对3环节托管(飞防含增香增富硒叶面肥、低茬收割、烘干)进行全额补贴。

  2023年最终补贴标准将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种植面积来确定。

  3.补助方式和程序。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照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及当年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资金补助,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按项目实施要求在2022年中晚造和2023年早造实施的托管任务,可纳入补助范围。

  五、申报材料

  湖口镇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六、申报程序

  通过自愿申报、审核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需填写《湖口镇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湖口镇政府。报名结束后,湖口镇政府将对所有报名的服务主体逐一进行现场服务能力核查,主要核查服务主体现有作业农机数量、申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机械服务能力情况,同时对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就“作业规模、服务质量及态度”等情况进行走访核查,择优选择服务主体。结果将在湖口镇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南雄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一)报送时间:2022年10月3日17:30前。

  (二)报送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湖口镇政府农业农村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刘优 电话:13360694916

  附件:湖口镇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doc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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