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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时间:2026-07-08 10:52:09 来源: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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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及代码为: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可不限专业报考(需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

  4.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具有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和行业服务等工作;

  2.参与机关日常工作和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但经查实举报失实,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6000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7月15日(8:30--12:00,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办公室,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东路143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非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等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

  4.联系电话:0751-3822748(局办公室刘主任)。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程管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7月下旬在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自行到南雄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三)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正式聘用的考生,体检费用凭体检发票报销。体检不合格者不具备聘用资格。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八、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任人员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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