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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9-11 11:05:15 来源: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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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渡口渡船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货物港务费稽征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及收费站设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起草局的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计划生育、设备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督办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政策、法规;并在本地区交通通信基础建设中提出贯彻国防建设的有关要求;编制交通战备工作计划和重点交通目标保障方案;组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队伍,完成上级下达的战时、紧急时期各项动员和道路保通任务;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武装工作。战备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人事监察股  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材料审查等有关办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交通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综合运输法制安全股
  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三防”、交通行业科技、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计量、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办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含权责清单调整)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城乡客运、重点货物运输及紧急物资运输的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渡口渡船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等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对横水渡的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营运车辆入户、办证及日常监管与服务,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生产监管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动车维修业办证和日常监管;客运站场、候车亭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服务;交通运输统计、分析,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交通均等化服务、交通运输畅通保障、交通运输应急事件处理和其它运输管理及运输车辆节能减排,运输市场管理,对交通运输企业、驾校等企业的信誉考核等职责。
  (四)规划基建质监股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监督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协调、监督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路建设养护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组织交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
  (五)财务股  研究拟订局机关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专项资金统筹与调度、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利用外资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六)违章处理中心(正股级)  负责违法违章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审查各队行政处罚案件;建立和保管违法违章案件卷宗档案;负责违法违章案件的统计、汇总、分析;负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群众对交通运输经营者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处罚听证的组织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处理。
  (七)综合执法监督股(正股级)  宣传贯彻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一或专项执法行动及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稽查点、治超点等交通稽查点的规划、设置和指导,开展日常执法业务。
  (八)执法一队(正股级)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治超执法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治超站(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执法二队(正股级)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依法査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十)执法三队(正股级)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经营行业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沿江东路97号

  联系电话:0751-3822938

  邮编:5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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