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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08 11:18: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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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中要害、指向精准,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于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落实两个责任,促进我局各方面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和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组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志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我局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局认真梳理出3个方面26项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明确了整改落实总台账,围绕3个方面26个主要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我局党组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经认真对照梳理,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3个方面,涉及26项具体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党组政治性、敏感性不强,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仍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1.针对“有的退役士兵2020年登记审批已达65岁,导致当事人未能及时享受政策,老年生活补助只能从2020年1月起计发。”和“未提前组织申报。有的退役士兵在2019年度满60周岁,于2019年12月申报,审批时间为2020年,老年生活补助从2020年1月起计发,少领2019年整年的老年生活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60岁以上老兵办理老兵补贴需要自己主动申请的政策规定,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老兵补贴从审批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发放”的政策解释,对原“登记审批已达65岁”这部分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无法补发,为此,我局已对双拥股负责人通过提醒谈话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在2021年2月19日下发了《关于深化重点优抚对象核查和提醒60周岁以上农村老兵办理生活补助手续的通知》(雄退役军人〔2021〕 1 号),规定在老兵满60周岁之日的前一个月的10号前电话或书面告之办理老兵补贴申请审批手续,确保退役老兵在60周岁的当月能领到补贴。

  2.针对”优抚金发放未严格进行动态管理。对定期领取抚恤金或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未及时减员,导致部分发放对象死亡后仍然继续领取优抚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100%年核查制度。将增减员月报帐制度(每月25日左右)从现在的镇(街道)延伸到村(居)。二是因通知不到未参加核查的重点优抚对象采取暂停待遇,让他们主动找我们的方法对其进行核查。三是我局已利用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的数据系统进行核查。四是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群,实时掌握动态。五是有3位发放对象已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退款,其他有欠款的发放对象已全部完成退款。

  3.针对“应急救助资金审批程序颠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审批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过程中,存在先审批后公示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对安置与权益股负责人提醒谈话,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告诫全体人员以此为戒;二是要求分管领导对应急救助资金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避免先审批后公示的逻辑性错误发生。

  4.针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烈士陵园范围内未装水电,开展烈士祭奠活动存在极大不便。”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6月启动了南雄市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经过组织设计人员探勘现场,数次征求相关部门领导意见并调整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了规划方案设计,水电安装已纳入设计方案。由于去年中央要求广东对新建、改建、维修烈士纪念设施要进行整改,要由中央审批后才能动工。我市已将烈士陵园改建申请报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逐级上报中央审批,因而,需要待中央审批后,我们才能动工。

  5.针对“日常管理不善。2019年8月种植的500多平方米草皮现已大面积枯死,且烈士陵园东门围墙内土地被附近居民长期占用种菜。”

  整改情况:一是经我局邀请市园林所技术人员鉴定,因种植的500多平方草皮上树木多,阴暗潮湿,不适合种植草皮,对原来已种植草皮的区域已进行重新规划设计。二是我局已出示公告牌,禁止占用陵园内种植农作物。2021年3月30日,我局已派专人进行清理复原,种植的农作物已全部清除。三是已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坚决制止园内种菜现象。

  6.对“安全隐患仍然存在。2019年7月,烈士陵园发生树木倒塌事故,但烈士陵园内仍然存在大型乔木树冠已死、白蚁蛀咬严重、树木倾斜将近倒塌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29日派专业人员对陵园内枯萎树木进行砍伐修剪清理和白蚁灭杀工作,彻底清除安全隐患,现已全面整改完毕。三是加大对烈士陵园管理力度,每年定期进行白蚁灭杀工作和修剪清理树木工作。

  7.针对“对网上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两次网上舆情事件均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提高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综合研判,梳理排查风险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对安置与权益股负责人再次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告诫全体人员以此为戒,要求他们严守纪律,维护党员形象。

  8.针对“不够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党组会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019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意识形态纳入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计划。二是制定了《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在2021年2月8日党组会上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对“工作作风不踏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9.针对“未积极妥善做好信访工作。2019年9月以来,个别退役军人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南雄市委信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办理该信访事项过程中,只是简单作政策解答,未将解决问题与做好思想工作相结合,没有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做细做实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2020年6月25日在市委书记作出第三次批示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才组织人员到当事人家中走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安置与权益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告诫全体人员以此为戒;二是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对信访人耐心接访,细心讲解政策;三是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切实摸清反映诉求,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了解生活、生产具体情况,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将解决问题与做好思想工作相结合。

  10.针对“联系服务工作走过场。根据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文件精神,要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每年对退役军人结对走访,但部分工作人员未到退役军人家中实地走访,且有的走访记录表中退役军人在不同时段的签名笔迹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二是已落实局机关每人每季度常态化联系3名退役军人服务对象,服务中心主任及成员每人每季度联系5名退役军人服务对象的文件精神,按时、按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严格落实实地走访要求,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三是我局已从3月17日开始落实2021年第一季度常态化联系制度。

  11.针对“联系服务工作存在数据不实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告诫全体人员以此为戒;二是要求工作人员联系服务工作中,要深入了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对服务走访对象家庭情况、人员情况、务工情况、身体状况、收入情况等等要做到心中有谱并做好相关记录,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解答、医疗援助、资金帮扶、就业创业帮扶、物资援助等等帮扶措施。

  12.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发放扶贫慰问金和伙食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违规发放的扶贫慰问金和伙食补贴进行追缴入账。已于2021年1月31日对所领取的慰问金、伙食补贴交财务出纳处。二是已对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告诫全体人员以此为戒;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发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没有文件依据的慰问金和补贴一律不能发放。

  13.针对“有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未登记的资产进行补登记。已将2019年7月购买的点钞机补登固定资产卡片,已纳入2021年1月新增固定资产。

  14.针对“培训协议签订不严谨。未约定按实到人数结算费用,导致有2人全程请假未参加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仍要为其支付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避免国有资金浪费,工作人员与第三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时要与培训的具体方案一起签订,约定内容要求细化,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实到人数、用餐标准、师资费用等,切实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15.针对“未足额收取会员会费。2019年-2020年期间,局工会未按规定足额收取会员个人会费,对比少收共计85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3月30日将个人少收的会费进行了补缴,并已缴入工会账号;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就工作纪律和财务制度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的计算、收缴以及签字审核;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工会人员学习相关制度,重点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6.针对“未按劳动法为职工购买社保。2019年9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个别临聘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从签订合同至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按照合同约定为其购买社保,存在劳动纠纷隐患。” 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1年1月与临时聘用人员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已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三)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待提升”方面的整改

  17.针对“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大部分党组会议未提前书面下发议题至各成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已纳入《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已印发执行。二是办公室每月征询关于近期党组会会议议题安排的意见,议题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党组成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

  18.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已纳入《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已印发执行。二是已将干部(人员)任免相关事项向派驻纪检组进行补报,履行好相关手续;三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干部任免制度等,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19.针对“未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已纳入《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已印发执行。二是现已按末位表态制执行。

  20.针对“列席人员参与会议表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列席人员参加党组会的制度已纳入《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已印发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并形成制度加以落实。

  21.针对“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回避制度已纳入《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已印发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成员应当回避。

  22.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会议记录要素不齐的已补齐,对未注明参会人员和会议类型的已注明。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党组书记加强党建日常督查检查,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开展。

  23.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月23日开展了2020年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都认真对照上级通知撰写了对照材料。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都要认真对照上级通知撰写对照材料,做深做实党建基础工作。三是办公室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4.针对“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已按要求将会议记录在党组会记录本上,并已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查。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记录工作。

  25.针对“任免干部不规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文任命事业编制干部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股长,但上述岗位为公务员岗位,人员身份和岗位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3月22日免去相关人员办公室主任职务和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股长职务。

  三、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今后,我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团结带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局党组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健全完善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弘扬清风正气,打造正风肃纪。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抓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6976754;电子邮箱:nxstyjrswj001@163.com;邮政信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2400。  

  

中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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