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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雄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07 11:56: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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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9日至7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南雄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国投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国投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为副组长,国投公司其他班子以及下属二级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公司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国投公司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逐条对反馈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公司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分头组织相关部室、下属公司,逐条梳理,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类推进整改工作,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对国投公司重组前遗留下来的暂无法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说明,并及时与巡察办领导沟通。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多次下到各公司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国投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到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的整改

  1.对“引领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不到位”的整改

  (1)对“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26—28日,国投公司党委组织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各党支部委员以及党务工作者共计44人,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为期3天的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引领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二是部署2021年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国投公司中期经营规划。

  (2)对“公司架构不完善”的整改:

  国投公司按照流程推荐出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48名,成立了国投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定了职代会制度及议事规则,完善了公司工会架构。

  (3)对“权责不清”的整改:

  一是国投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中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权限及相应的决策流程,厘清公司党委与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权责界限;二是开展国投系统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以及职责落实情况的摸排工作,指导各公司规范权责机构设置;三是制定了《南雄市国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南雄市国投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了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经营层有效地履行职责。

  2.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

  (1)对“议事制度权责不清”的整改:

  一是加强了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明确了党委会与党支部会议的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事规则》,要求所有上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须先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过目,加强了党委会议题的审核把关。

  (2)对“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议讨论”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以及决策流程,重点突出坚持把党委会审议决定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党委办纪检监察室对各公司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公司党支部完善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3)对“党委会议事方式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2020年5月19日后凡研究重大事项未再采取汇签形式,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同时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要求负责会议记录人员全程记录讨论的内容和表决的结果;二是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凡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明确表态”的要求。

  3.对“下级公司的日常管理偏软偏松”的整改

  对“国投公司作为二级公司出资人,其出资人职责的履行未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体现”的整改:

  一是加强了对下属公司日常管理的监管力度,同时党委办制定了国投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察督办制度》,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公司监督管理;二是为加强国投各公司人事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定《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南雄市国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三是指导各公司完善群团组织建设,目前,除国投本部外,另有4家条件成熟的公司成立了妇委会,各二级公司将所辖公司的共青团员、妇女全部纳入成员管理,国投公司将扶投公司、内设公司共青团员、妇女纳入成员管理,达到团总支、妇女委员会全覆盖;四是督促兴雄、城投公司按要求清退多发工资。

  (二)对“选人用人问题方面”的整改

  4.对“选拔任用不规范”的整改

  (1)对“招聘办法形同虚设”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经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三定”方案。二是加强《南雄市国有企业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学习,要求国投系统编制内用人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招聘。三是进一步对国投系统2016年11月至2020年6月新进人员进行了排查。

  (2)对“未统筹安排好劳务派遣用工需求和计划”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公司制订劳务派遣用工需求和计划,合理安排劳务派遣用工,并督促各公司认真执行国投公司2020年5月20日党委扩大会会议精神,若确因工作岗位需要新增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向国投公司备案制。二是党委会多次强调要求严格执行《南雄市国投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录用、使用管理,党委办纪检监察室会同行政部加大了对各公司执行情况的督查。三研究制定了国投系统工资总额制方案,将“三定方案”编制内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各公司成本核算进行考核。

  (3)对“自主引进人才把关不严”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公司严格按照《南雄市国有企业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引进招聘人员,同时加强对各公司落实《实施办法》情况的督查。二是制定了《南雄市国有企业2020年“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拟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公开招聘29名党建、行政管理、工程建筑等方面的人才,充实各公司人才队伍。三要求各公司加强对引进招聘人员学历等条件的审核,如出现把关不严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随意增设岗位”的整改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南雄市国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提拔任用的审核把关。二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经国投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国投公司、园方公司和绿投公司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拟近期提交市国资委会讨论决定。

  (5)对“存在超职数提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整改

  一是对各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内设公司的“三定方案”进行深入摸查,对超编、超岗的及时提交上级讨论,调整并规范今后的人事管理。二是2020年10月10日召开了党委会,对园方公司超职数提拔任用的2名副部长决定免职处理。

  (6)对“选拔任用条件因人而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制定《南雄市国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国投系统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审核及选拔任用考察各环节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

  5.对“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整改

  (1)对“非在编人员转为在编人员无依据”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投公司人事和劳动合同管理。二是国投公司党委会议同意增设人力资源部,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国投系统人事管理。三督促各公司严格执行《南雄市国有企业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四是进一步明确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及考核要求,加强人员编制管理。

  (2)对“普通员工转为专业技术人员无条件和依据”的整改

  一是制定《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二是国投党委会议同意增设人力资源部,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国投系统人事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及考核要求,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四是执行2020年出台的《南雄市国投系统各公司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不断规范国投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薪酬管理。

  (3)对“员工跨公司转岗流动无相关制度”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南雄市国投公司人事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国投系统人事管理;二是对国投系统外借人员进行了排查,明确要求相关人员到期后返岗,对暂不能落实的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4)对“企业储备人才滞后,结构不合理”的整改

  一是制定《南雄市国有企业2020年“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公开招聘29名党建、行政管理、工程建筑等方面的人才,充实国投系统后备力量,实施人才招聘;二是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国投系统部分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专场招聘,不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改善优化人才结构。

  (三)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

  6.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1)对“主体责任落实缺位”的整改

  一是国投党委成立了国投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监督无处不在。二是制定了《国投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到所有党委委员、落实到具体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已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并要求下属党支部也根据各自实际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进一步组织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全面从严治党《侥幸之祸》等警示教育片,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加强国投系统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廉政警示教育。
  (2)对“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不够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纪委委员、纪检干部的培训、学习,增加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各公司的监督作用。二是制定了风险防控排查表,与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了廉政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党委办制定了《南雄市国投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查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四是制定了南雄市国投党委党内提醒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提醒谈话实行责任制,把提醒谈话制度实施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能力和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杜绝谈话提醒工作流于形式。

  7. 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学习不到位”的整改

  (1)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国投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研判,与各党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二是党委会议中明确分管意识形态领导,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对“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巡察期间,及时调整了国投公司政务邮箱密码,增强网络安全。二是制定了国投公司舆情工作责任制度,从严压实舆情处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公司、落实到分管领导、舆情处理人并纳入年终考核。

  (3)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短板”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国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做好理论学习计划、笔记以及学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通过组织学习《关于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从战“疫”看中国制度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文件,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水平。

  8.对“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1)对“支部党建意识不强,把党建工作当作应付性的任务”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学习了《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规范党支部建设。二是2020年11月26-28日组织国投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各党(总)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国投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提高了新常态下国有企业负责人、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三是国投公司党委办对新成立的党支部进行面对面的业务辅导,对原有党支部在软弱涣散、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四是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工作,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五是党委将基层党组织日常党建工作列为各公司经营管理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了管理。

  (2)对“支部换届工作不扎实”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开展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三是国投党委加强了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和检查,对巡察指出换届工作不扎实的支部开展了谈话提醒。截至2020年11月,国投党委下属10个党组织均按期完成了换届。

  (3)对“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等文件,提高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国投党委加强了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4)对“支部会议未按要求召开”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织生活制度》等文件,规范支部会议,提高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制定《南雄市国投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包联指导制度,明确公司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5)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了《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织生活制度》等文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党委会强调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6)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组织开展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二是2020年11月26-28日组织国投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各党(总)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国投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和程序,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三是组织国投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了2020年12月8日至9日省委组织部线上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培训了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9.对“对党员、员工疏于管理”的整改

  (1)对“对失联退休党员未采取有效办法处理”的整改

  国投党委于2019年10月8日接收原供销社万隆汽修厂党支部整体党组织,其中有1名失联党员;于2019年10月9日接收原木材公司党支部,其中有15名失联党员;原水投公司党支部有6名失联党员。国投党委于2019年10月31日优化党组织设置时,撤销了原供销社万隆汽修厂党支部,该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兴雄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其中包括1名失联党员;撤销了水投公司党支部和木材公司党支部,成立了绿投公司党支部和绿投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原水投公司党支部在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绿投公司党支部,原水投公司非在职党员和原木材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绿投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其中包括失联党员21名。国投党委要求绿投离退休党支部、兴雄离退休党支部研讨开展对失联党员及离退休党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过多渠道沟通联系,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兴雄公司党支部尚有1名党员失联中;绿投公司21名失联党员现已联系上6名,尚有15名失联中;对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兴雄、绿投公司根据党员管理办法,通过所属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该16名失联党员暂停党籍处理。

  (2)对“对撤销支部的党员情况掌握不清”的整改

  2019年10月原南雄市万隆汽修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撤销时预备党员周子常未按期转正事项,2020年10月19日下午国投公司党委与兴雄公司党支部经再次请示市委组织部明确,周子常不能在国投公司党委转正,建议做转出处理或取销其预备党员资格。2020年11月19日兴雄公司党支部副书记与周子常再次联系沟通,其本人同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同意取消周子常预备党员资格。

  (3)对“未对员工的党员身份进行排查”的整改

  党委办已经下发《南雄市国投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到各党组织,进一步摸排,并要求各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截至2020年12月10日,已完成排查转入1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

  (4)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5日国投党委组织开展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精神;2020年11月26-28日组织国投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各党(总)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国投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学习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基数标准和缴费时间,规范了各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及时核实预备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标准和比例,规范预备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5)对“对员工出入境证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国投公司对国投系统各公司人员出入境证照持有情况进行了再次摸排,并按要求进行了统一保管,同时加强了员工出入境审批的管理。

  (四)对“作风建设不实,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的整改

  国投公司党委多次组织会议,督促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培训以及管理、考核力度,规范各公司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0.对“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把关不严”的整改

  (1)对“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兴雄公司重新梳理了项目合同,对于存在无签订日期、开工日期、落款处无乙方盖等问题的珠玑镇灵潭村旅游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合同、迎宾馆改建项目协议、水口战役声光电纪念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已完善整改;对于未明确质保金、质保期、进度款支付等问题的坪田银杏森林公署土地整理工程、兴雄公司珠玑古巷提升改造绿化项目已签订补充协议,其中兴雄公司珠玑古巷景区星绿化工程、珠玑古巷景观区胡妃纪念馆周边零星绿化工程已过项目的质保期未签订补充协议。城投公司对“城投公司办公楼新址大门雨棚安装工程”、“ 城投公司电子感应门工程”合同价大小写不一致进行了修改并签订补充协议 ;对“城投公司崇贤大道扩建工程工期再次延期补充协议书”等合同签订时间没落款时间进行补充填写;于9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施工合同审核注意事项、合同法学习,要求长期坚持按合同签订(变更、终止)会审制落实合同管理。绿投公司已按照巡察组要求重新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维修养护监理合同;重新签订了绿投公司崇贤大道预埋管网项目合同;重新签订了绿投公司农村饮用水工程维修养护(百顺、澜河、界址等6个镇)监理合同;绿投公司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项目(黄坑、全安、南亩等6个镇)施工合同按照预算价评审结果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按照财政预审报告重新签订了绿投公司自来水供水管网预埋与改造工程(全安珠坑、江头镇区)监理合同。

  (3)对“项目发包随意”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兴雄公司完善项目发包制度,制定了《兴雄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城投公司雄州公园人工湖景观岩土勘察工程、城投公司雄州公园人防工程项目勘察和地基检测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无法进行整改。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审核竞标方的资质,符合条件的才能参与竞标;城投公司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由于该项目均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总承包招标是2016年10月份完成的,监理招标是在2016年12月份完成的,所有程序包括招标备案、招标公告、专家评审、中标人公示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在后续工作中,招标时设置相关条款,鉴于项目已公开招标,无法进行整改。

  园方公司经核查,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两个项目的招标公告、开标评标、评标过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和招标情况汇报等招标文件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网进行公示,未收到任何异议和投诉。《招标文件》经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备案,招标评标全过程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的,未发现有关招标投标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也未规定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的工程的勘察单位为同一单位或有隶属关系。本项目符合《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投标相关要求。后续工程项目,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11.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1)对“项目建设过程履行首要责任不到位,导致工程项目质量差、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善或不合理、计量签证与实际内容不符、未按图纸施工、人员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城投公司2020年6月21日已经对乌迳镇敬老院水泵房控制柜进行更换,黄坑镇敬老院5个消火栓箱的皮管进行更换,漏水问题已经解决;联合监理单位分别于2020年9月27日、10月11日对该项目污水井、雨水井、检查井等质量检查发现没整改到位,要求施工单位仍需进行整改,明确没整改到位不予以验收。污水井、雨水井、检查井质量已整改完成。该项目于2020年11月6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监站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9月23日已致函要求施工单位处理积水问题,至10月30日施工单位尚未进行整改,11月3日公司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就该事项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11月4日再次致函施工单位,明确要求若在11月12日前未完成整改,城投公司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治,相关的整改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11月18日开始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020年9月18日致函设计单位并将工程联系函、设计变更图、变更造价分析表等相关的变更资料存档;通过联系相关单位,目前已补充完善挡土墙及改渠设计图纸。

  园方公司污水管项目:1、施工单位已完成以上质量问题整改,现正进行项目验收;2、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力度,保证了项目施工质量。二期园区建设:1、通过与项目责任人谈心谈话,加强了其责任心,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审图看图、施工监管能力,确保了工程质量;2、根据第三方检测,挡土墙局部墙体存在蜂窝麻面,需进行修复处理;挡墙顶部坡体绿化防护和坡顶排水沟应在后续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完善;本次挡土墙未按图纸施工,设计图纸为俯斜式挡土墙,现场实际施工为:普通重力式挡土墙;该段里程为:K0+981-K1053、K1+181-K1+195 两段均采用碎石及C15为垫层,实际施工与设计不符,但检测结果符合安全要求;3、监理单位已发函施工单位,要求其对K0+981-K1053、K1+181-K1+195 两段挡土墙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变更为:重力式挡土墙 ,且出具该两段的大样图,并完善相应变更资料;同时对K0+981-K1053、K1+181-K1+195 两段挡土墙未按图纸施工的工程量在最终结算时扣除。上述问题如未能及时整改,将不予以工程验收,并追加相关责任及损失。

  兴雄公司已重新进行了地沟砌筑,对塌陷的地基、边坡倒塌进行了修复。

  绿投公司已按照有关程序向水务局完成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改变清淤料堆放地点的报批工作;吊基岭制水车间塌方修复工程已重新送审,最终单价以评审结果为准。

  针对巡察期间现场走访发现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城投公司经过多次致函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截至止12月10日,城投公司碧桂园周边市政道路、城投公司综合体片区征地留用地安置房、城投公司北城区危旧房回迁改造、城投公司水西小岛花园等项目的项目监理、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已到场,完成整改;2020年9月18日已完成增加安全施工标识,道路增加围栏的整改;雄州景苑幢基底超红线范围地块于 2020年8月20日以350万元价格竞得该地块使用权,9月10日取得不动产权证(粤(2020)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515号),面积为394.72 ㎡。截至12月9日,国土局已准备该地块与景苑原地块的土地合宗事宜资料上市府常务会议讨论,计划12月完成,预计2021年3月份前办理景苑房屋现售,完善已售房屋的按揭工作,回笼销售资金;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逾期主要是因项目征地滞后,导致设计、勘察单位无法进场。设计、勘察单位已提供延期佐证说明。经查当时完成征地时间为帽子峰镇2017年12月4日,江头镇、古市镇2017年12月6日,界址镇2017年12月7日,邓坊镇2017年12月6日,主田镇2018年1月10日,坪田镇2018年1月11日、湖口镇2018年1月18日,全安镇2018年2月7日,最迟完成征地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与签订合同2017年9月25日滞后135天。为此,逾期主要是因项目征地原因滞后,导致设计、勘察单位无法进场。截至2021年2月1日,9个乡镇已完成环保验收以及完成污水厂区完工验收,管网部分还在整改和闭水试验。竣工图纸和工程移交运营资料正在与中能建运营单位对接。兴雄公司已责令水口战役声光电纪念馆项目施工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相关项目监理、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在现场管理;已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临边进行防护设施的建设,并加快护栏的建设。园方公司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已于9月22日前到岗工作;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管理条例,遵守岗位职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工程质量.对各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监理履职到位,防止工程缺陷。

  (2)对“工程后续管护不到位,未督促施工方对质保期内的绿化进行管护”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要求各相关公司督促施工方对保质期内的绿化加强管护,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城投公司总经理于2020年9月22日约谈雄州公园水渠养护站景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种,若在11月底未进行补种,城投公司将在质保金扣除相应的费用。水渠养护站缺少7株罗汉松,2020年12月1日已补种4株,剩余3株种植位置因新建风度书屋,已经移除罗汉松,原有图片可以反映未建风度书屋前已种植3株罗汉松。珠玑大道绿化11月9日已完成绿化补种。兴雄公司养护单位已在2021年1月10日进行大叶榕的补种,补种株数超过152株。

  (3)对“新农村建设项目整改进度慢”的整改

  一是城投公司班子分别于1月22日和4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就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并对新农村项目的质量复核与验收工作作了部署。二是城投公司会同多方多次就新农村项目复核过程中质量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加快做好验收移交资料。截至2021年2月1日,南雄市省定贫困村项目涉及到65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验收42个,其中,完成验收并已移交资料的有23个行政村。剩余23个行政村正在陆续进行验收中。

  (4)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2. 对“工程项目费用支付不合理”的整改

  (1)对“服务费未按有关文件执行”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公司进行自查,并加强工程项目费用支付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城投公司由于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工程项目开始建设时使用的是农发行融资资金进行建设的,据了解,当时是根据资金的使用要求,需在2018年6月份前完成一笔资金的支付,由于该项目的勘察工作已完成,并且资金额也不大,经公司研究,决定在2018年5月31日支付完勘察费用,共计8万元,因此才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在未完工的情况下就于2018年5月31日支付全部勘察费8万元。在后续工作中,坚决执行合同的相关约定。

  (2)对“工程结算审核不严,导致结算审核中的部分建设内容与实际不符,个别项目多计安措费”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公司进行自查,绿投公司对吊基岭自流管改造工程安措费进行重新审核,原核定的安措费为37113.04元,重新送审核定后的安措费为31161.34元,核减金额5951.7元;督促城投公司“南雄市珠玑大道市政工程项目”追回施工单位结算中多计取结算费4,629,951.03元;三是要求各相关公司加强工程结算审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3)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或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督促各公司进行自查,园方公司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对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增加台背回填工程量签证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要求各公司加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五)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风防范不足”的整改

  13.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1) 对“资产租金远低于市场价”的整改

  制定印发了《南雄市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对已接管的资产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强化了资产租金市场价格调查机制,要求所属资产的租金不能与市场价差距过大,力保国有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于2020年7月9日对雄州大道中三间门店进行了公开招租,由原租户以19000元/月承租。

  (2)对“资产盘活变现效率低”的整改

  一是国投公司资产部对已接管的资产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资产部于2020年7月将16宗闲置资产、24宗租赁合同已到期的资产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招租平台进行公平招租,招租成功25宗,现已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其余8宗无人竟价流拍现重新挂网招租。1宗资产(南雄市永康路城市花园B3幢38、39号门店)经市领导批示无偿借用给相关服务企业作为场所;6宗位于雄州街道光明西路2号、光明西路2号空地、南雄市林荫路21号大院内、湖口耕牛市场住宅、南雄市邓坊镇石头狮、南雄市雄南路附城水保站仓库(304房)的危旧、低效资产,一是拟做好房屋修缮预算,报请公司党委会通过后进行房屋维修进行出租;二是将经过评估无价值的资产通过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拍卖处理;在已接管的162宗资产中无偿使用的7宗资产,5宗资产在调拨前已由原单位借用给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社会事务用途;1宗资产为国投公司下属二级公司兴雄公司百姓堂项目部暂用;1宗资产根据2020.4.29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已调拨到民政局下属的流浪乞讨救助安置中心。

  (3)对“收入收缴不及时”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公司完善财务制度,提升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追回拖欠款项。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约定、法律程序等业务学习,稳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对“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国投公司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园方公司、金叶公司明确责任,加强对相应部门的管理。园方公司已于2020年9月12日与某餐饮老板签订合作协议,9月16日起正式由其经营管理,降低了园方公司经营风险。金叶公司对客户货品寄存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清理,对涉及赊账的按每年5%年率收取商品利息,从2016年10月至今已收回本金本息1,252,399.09元、国有企业26,400元本金,还有私人企业老板116,504元本金本息尚未收回。目前正在对赊账未结算的人员通过法律程序追回。

  14.对“多个房地产项目经营不善”的整改

  (1)对“销售率低”的整改

  出现多个房地产项目“销售率低”的问题,主要是城投公司负责的几个楼盘,这几个楼盘主要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公司和服务地方经济,大力营造招商环境,按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而接管开发的项目。2020年,城投公司采取加大宣传力度方式助销,目前该项目已加入住建局及房地产协议牵头举办的《房地产行业协会“10月置业节”商家联盟促销方案》。

  (2)对“超时交付使用导致损失”的整改

  2020年11月4日国投公司再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城投公司详实作出情况说明。国投纪委找相关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核实了问题原因。因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工程项目原因造成项目竣工延期,公司已于2020年9月4日向韶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施工单位,申请赔付金额共计858万元,2020年9月7日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2020年9月23日确定仲裁庭成员及首席仲裁员,11月26日,韶关市仲裁委通知城投司子公司城北公司、相关中标单位于12月11日出庭,后期以仲裁委仲裁结果落实赔付事宜。

  (3)对“贷款和土地出让金不及时归还或缴交,利息负担重”的整改

  2020年11月4日国投公司再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城投公司详实作出情况说明。国投纪委找相关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核实了问题原因。

  2018年城投公司承担重点项目4项(共计10个项目),其他在建筹建项目共计50个,每月资金流非常大,向韶关农发行所融资的8000万元,除用于帽子峰林场(银杏苑)项目外已垫付到其他政府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

  由于2018年融资政策变更,根据2018年6月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我市国有企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韶关市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进行压减,甚至解除合同,提前归还已提借款。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支付水西小岛正勤手袋厂西面地块让金.后续公司从竞拍开始落实责任人,提前统筹调度摘地资金,严格按照缴款期限进行土地款缴纳。

  城投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已归还贷款本金571.2万元,后续会加快银杏苑的销售力度,通过销售的周转及时回笼建设资金,根据资金回笼情况进行还款,减少利息压力。

  城投公司将根据项目销售回笼资金情况,再结合公司各项目经营资金需求,及时与韶关市农发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目前的还款计划是2021年-2024年每年偿还1143.2万元(分两次),直至全部还清欠款4572.8万元。

  15.对“公司资质挂靠存在重大风险”的整改

  (1)对“市政公司承担挂靠人连带责任”的整改

  10月20日,国投公司包片联系领导带队到市政公司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市政公司加强资质挂靠单位的审核管理,尽可能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避免造成国有资金损失。

  市政公司联营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已死亡,导致其实际施工项目后续工程量需要公司自主经营完成,由于之前现场管理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把关不严,导致后续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2)对“市政公司工程款拨付存在无票据转帐支付、挂靠方以市政公司名义重复开具的发票、大量不合理的燃油票据、复印件重复入账、虚假工资单据骗取工程款”的整改

  2020年10月20日,国投公司包片联系领导带队到市政公司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尽快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2020年11月4日,国投公司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市政公司作出详实的情况说明。

  2020年3月转账支付给某建筑公司水泥款63875.4元,是根据2019年12月15日市政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南山陵园城建迁坟安置工程项目水泥采购合同,3月12日收到某建筑开具的发票后于2020年3月18日支付给某建筑公司,不存在无任何票据和购销合同。

  2018年支付某工程款中含燃油费票据112664元,该项目因工程规模大,造价约8000万元,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多,时间长,且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往返各地签订相关的材料合同,导致燃油费用高。

  2018年支付建筑工程扩配套工程款中含燃油票据56346元,因该项目施工内容主要是采用水平定向钻非开挖方式钻孔敷设,整个施工过程主要是靠水平定向钻进行施工,导致水平定向钻燃油费用高。

  票据复印件重复入账,2019年2月支付供电局2017年基建配网第二批顶管工程款中含同一张票据复印件2张,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对发票的重复性,现已按要求重新补开重复入账的发票一张。

  虚假工资单据入账,如支付某楼盘10号楼园林建设工程款含同一人签名的工人工资签收表。已要求整改并重新补签某楼盘10#楼园林建设工人工资表。

  16. 对“专项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的整改

  一是2020年10月26日组织长和物业公司和财务人员学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使用制度等有关知识班,进一步了解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帮助解决业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推进物业公司更加规范细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审批,管理好业主房屋的“养老金”。二是督促长和物业公司严格执行201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165号)精神,规范电梯维修专项基金的管理,要求涉及专项资金全额退还给业主。截至2020年11月20日,长和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还业主电梯维修基金337.5万元。

  (六)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漏洞多”的整改

  17.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整改

  (1)对“报账手续不完善,存在报账凭证或现金慰问未附明细清单、无审批手续、白条单入帐、大额现金支付。”的整改

  国投公司增设1名总会计师编制,增强国投公司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内控能力,新增编制事宜现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2)对“坐收坐支现金”的整改

  一是工联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工会管理的通知》到各基层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工会法》及《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并要求及时收缴会员,以及各公司发放的福利报备至工联会,并会同经审与纪检部门抽查了部分公司在发放福利方面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等现象。二是督促各有关公司加强财务现金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3)对“违规核销债权”的整改

  一是制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加强债权管理。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18.对“大量借款存在风险”的整改

  (1)对“长期借款给私营企业和私人老板,本金和利息至今未收回”的整改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借款行为,杜绝长期借款给私营企业和私人老板的情况发生;二是督促各相关公司尽快回收到期借款。

  (2)对“员工大额借款无监管,个人借款不及时销账,且有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又再次借款”的整改

  2020年11月4日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中,明确涉及公司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城投公司、兴雄公司员工已全部还清借款。

  19.对“薪酬福利发放不规范”的整改

  (1)对“薪酬制度不完善”的整改

  制定《关于南雄市国投系统工资总额暂行实施办法》,明确国投系统各岗位薪酬标准,规范薪酬管理。

  (2)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调整无依据”的整改

  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南雄市国投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党委办纪检监察室加大对各公司执行情况的督查。

  (3)对“超标准发放薪酬”的整改

  一是制定《南雄市国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各企业根据经营利润分配员工薪酬;二是制定《关于南雄市国投系统工资总额暂行实施办法》,加强人员工资成本核算管理。

  城投代发洁源、城北绩效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前,洁源、城北公司为城投公司的下属公司,实为合署办公,没有区分待遇。交投、水投公司2018年按一级公司B类标准发放年终绩效。

  金叶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变动后未按中层干部工资标准发放问题,当事人于2019年12月办理退休,金叶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沟通、联系,均无成效,同时以公司2019年9月-12月恶意断崖式、侮辱性克扣其工资、未发放其退休生活补贴、以期瞒手段提前解除其劳动关系等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金叶公司需按当事人申请事项作出经济赔偿。金叶公司现已将此案上诉至南雄市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4)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国投公司工联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工会管理的通知》到各基层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工会法》及《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时收缴会费,合理开支;二是加强对各公司发放福利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10月13日,国投公司工联会会同国投纪委抽查了部分公司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在发放福利情况。督促相关公司完成了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工会会费的补缴工作。

  (七)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廉政风险大”的整改

  20.对“公款购买土特产、高档烟酒茶”的整改

  (1)对“违规购买土特产”的整改

  一是已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南雄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的通知》,观看全面从严治党《侥幸之祸》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三是涉及到有违规报销购买土特产费用的相关人员,要求其限期清退。截至2020年12月10日,所涉及违规报销购买土特产费用的单位已完成清退。

  (2)对“大额购买酒水(含高档酒水)茶叶”的整改

  一是已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南雄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的通知》,观看全面从严治党《侥幸之祸》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城投公司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购买高档烟、酒、茶叶所产生费用为合作方因业务需要所产生的费用,不是城投公司支出费用。骏景园项目是个烂尾楼,为解决社会问题按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而接管开发的项目,通过公开遴选了合作方,根据合作协议,合作方投资比例为67%绝对控股,城投公司投资比例33%,城投公司在投资款收回后,优先固定分配项目收益600万元。

  21.对“违规报销费用”的整改

  (1)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加强公司领导和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有关财经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三国投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涉及到有违规报销费用的相关人员,要求其限期清退。截至2020年12月10日,已清退超标报销等费用。

  (2)对“违规报销私车加油费、过路费”的整改

  一是2020年10月23日组织国投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关于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学习并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销程序。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国投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对于违规报销私车加油费、过路费费用的相关人员,要求其限期清退。截至2020年12月10日,已清退违规报销的私车加油费、过路费。

  (3)对“夹带报销其它费用”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2020年10月23日组织国投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关于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学习并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销程序。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规夹带报销其它费用等行为。三是督促相关人员对夹带报销的其它费用予以清退。截至止2020年12月10日,相关公司已清退韶关市外出差报销南雄市区饭店的餐费等费用。

  (4)对“报销个人应付款项”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2020年10月23日组织国投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关于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学习并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销程序;二是督促各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报销个人费用等行为;三是督促相关人员对报销的个人费用予以清退。截至2020年12月10日,相关公司已清退报销个人费用;城投公司报销个人费用为项目合作方负责人住宿用品费用,骏景园项目是城投公司为解决社会矛盾问题而接管的项目。

  (5)对“列支上级公司和其他单位费用”的整改

  国投公司多次召开会议,研讨列支上级公司和其他单位费用问题处理办法。要求各公司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2. 对“违规公务接待”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2020年10月23日组织国投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关于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学习并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销程序;二是制定《南雄市国投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三是督促相关公司已清退违规费用;四是今后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出现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99908;电子邮箱:nxgtdv@163.com;邮政编码:512400。



  中共南雄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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