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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雄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11 10:46: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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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中旬至2019年7月下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并于2019年9月19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中要害、指向精准,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于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司法行政各方面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和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组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董书海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我局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局认真梳理出6个方面21项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明确了整改落实总台账,围绕6个方面21个主要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我局党组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经认真对照梳理,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6个方面,涉及21项具体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了《中共南雄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严格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制定印发了《中共南雄市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需要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部门提前填报议题申报表经分管领导初审后,经党组书记签批后按程序进行议事决策;三是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班子协作,党组会议召开前要求党组成员做好议题申报准备,充分酝酿发表意见,决定事项按期编发会议纪要,报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二是召开党组会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必查内容;三是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规范学习记录和学习档案,做到会议通知、学习材料、会议记录、学习报告齐全。

  (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将党组成员均列入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南雄市司法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今年已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和老干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过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推进支部建设。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报备审批制度,每月召开至少1次高质量支部会、支委会,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领导班子针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今年已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3.党建工作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严格会议记录工作,加强对会议记录工作的检查与指导,严格按会议要素记录,完整记录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二是规范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求与会党员逐个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党员过程中所有的表决环节必须进行不记名投票,不得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党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教育考察,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将党费收缴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在职党员一对一联系离退休老党员,通过专题学习会、微信群、电话提醒、上门走访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费交纳标准及党费收缴相关规定的教育学习,推进退休党员党费清查补缴工作。

  (三)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

  1.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范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各个环节,已免去超职数配备的南雄市公证处副主任和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已免去黄坑镇事业编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职务;二是在不影响司法所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逐步解决司法所人员混岗问题,目前已向分管市领导请示调整5名司法所人员编制,下一步将按程序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递交请示,将司法所编制人员与实际岗位对应,剩余人员待转正之后再跟进调整;三是逐步完善从基层司法所调用人员到局机关工作程序,已将抽调局机关的3名司法所人员清退回原司法所工作。

  2.临聘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情况: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工作,及时与临聘人员补签了劳动合同,避免劳务风险。

  (四)管党治党责任不清、重视不够,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1.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将党组成员均纳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南雄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局党组定期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成员切实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二是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中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具体由政工科负责推进,今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不再安排三定方案中不存在的“纪检监察室”;三是严肃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的收集和管理,抓好谈心谈话工作,深入开展日常谈话,推进谈话提醒工作。四是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工作,目前已邀请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参加我局巡察整改反馈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党组议事会议;每月“三重一大”事项和会议纪要均按要求报告第五纪检监察组。

  (五)作风建设方面

  1.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和报销程序,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财务人员对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减少大额现金支付,改为公务卡结算或者银行托收发放相关费用,超出500元费用,必需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托收发放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新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市政府、市财政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程序和审批,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并严格公务用车使用人员、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登记;三是对油卡、加油实行分类管理,已设立登记本。

  3.印刷费用支出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责成经手该笔印刷费用的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继续优化财会人员,选用专业财会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积极加强采购人员业务管理,减少相关失误。

  4.报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和报销程序,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加大对全体领导干部差旅费报销前审批、核查,由财务人员对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大对全体领导干部差旅费等文件规定学习,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各类津贴补贴违规发放、挪用专项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处理行为警示教育。三是专门聘请第三方公司财务审计,坚持财务年度审计。

  5.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规范津补贴的发放,对巡察反映的违规发放下乡补贴和通讯费的问题,查找相关报账单,责成相关人员按要求主动清退回指定账户,目前已完成通讯费清退工作,3名人员共计清退回5600元;积极加强违规报销伙食费和下乡补助情况自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清退工作,16名人员共清退回6900元。二是加大对全体领导干部差旅费等文件规定学习,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各类津贴补贴违规发放、挪用专项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处理行为警示教育。

  6.公文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发文程序和报备程序,党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必须由党组书记签发;建立发文登记台账,加强发文工作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运转流程,规范公文处理程序,设立专门负责收发文工作人员,健全公文审核、签批、发文、归档程序,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相符。

  整改情况:进行资产摸排和登记,评估后规范化管理全局固定资产,我局现已将2017年以来实物登记的固定资产和新购置的部分资产进行补登补录,明确使用人、保管人。

  8.保密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发文调整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涉密人员已签订责任书,并向市委机要局报备了涉密人员备案汇总,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负责制,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积极开展保密法知识和保密工作形势教育,并由局一把手开展保密专题学习课,切实把各项保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规范保密管理工作,提升风险意识,设立保密员和保密室,专人专管,专档专柜,进一步严格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特别是纸质的秘密文件的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转为内部文件;三是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局系统保密工作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密载体、计算机、可移动储存介质及机要文件安全情况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后现场纠正,最大限度地消除泄密隐患。

  9.未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过紧日子”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严格一般性支出工作主体责任,把减压工作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上进行研究部署,加强“过紧日子”思想教育,坚持勤俭节约。

  (六)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法律援助经费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局依据《广东省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粤司〔2005〕265号)和《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我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委办发电〔2016〕139号)给时任一把手参与的29宗法律援助案件发放10460元办案补贴,未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针对存在问题,法援处已对该笔办案补贴发放具体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从严规范法援经费使用,发放法援案件补贴之前,由法援处提前将议题申报内容整理好并填写申报表,经分管领导初审通过后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方可发放。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审核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民生实事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的发放;三是湖口原专职人民调解员已退回多发的半年工资8000元。

  3.履行法律服务管理职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草拟了《南雄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送审稿)》,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南雄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名义发文,该管理办法对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由法律顾问出具意见的事项、法律顾问台账的建立、法律顾问的考核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为充分履行外聘律师工作职责,压实外聘律师责任提供了文件依据和支持;二是加强了日常业务指导。我局于2019年对全市35个政府部门及部分垂直管理单位、18个镇(街道)在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至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推动做好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三是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对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对2019年度的外聘律师工作进行了详细登记并进行了综合评价,下一步将在全市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台账制度,并要求各单位落实好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年终对本年度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打下基础。

  三、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今后,我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团结带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局党组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健全完善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弘扬清风正气,打造正风肃纪。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抓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36328;电子邮箱:nxsfj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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