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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11 10:46: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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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中旬至7月底,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一)关于理论学习开展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未按要求整理学习档案。二是理论学习意识不强,大部分党员干部未能提供近年来的学习笔记。三是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部分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存在与网络内容雷同、相互抄袭情况。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学习档案,建立学习台账;定期到挂点村、挂点企业开展宣传宣讲活动。

        (2)制定住建局党员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1次,党员自主学习每月不少于5个学时,全年撰写12篇以上学习笔记、心得;实行学习签到制度和学习情况通报制度。机关支部党员于2019年10月9日、10月11日和11月13日,进行了集中学习。党员干部利用空余时间自主学习、撰写心得。

        (3)定期与挂点企业开展交流活动。分管党建工作的局党组成员于2019年9月29日到南雄市深雄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点进行主题教育宣讲,于10月21、22日,分别到挂点的南雄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党支部、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南雄市深雄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南雄市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南雄市胜建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等五个党支部挂点联系,并上党课。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二是未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制度,虽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没有形成相关台账。三是对廉政教育不重视,两个年度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资料完全一样。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已对部分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

        (2)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已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各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并建立台账。

        (3)结合单位实际于2019年10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三)关于制度落实不力,党内民主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如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未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二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存在部分制度缺失和未及时更新的情况。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议事规程,要求凡涉及到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要任命和党的建设工作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局党组会现已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程执行。

        (2)结合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等因素,重新制定《住建局工作制度汇编》,对包含后勤管理、用车管理、行政执法、党务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更新和新增。

        二、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的建设逐级弱化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没有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报备报告工作。二是会议流程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缺少必要环节。三是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有的支部两名支委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四是概念混淆不清,有的支部将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记录成民主生活会。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设计院、房管所党支部已完善“三会一课”的报备工作,加强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的开展。设计院11月4日召开了支委会,进一步认真部署了做好“三会一课”报备及规范会议流程化等工作;2019年12月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强调要按期完成整改,按照"三会一课"进行计划报备,规范会议流程。

        (2)人事股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严格按照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完善了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的会议流程。已通知到各领导班子自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得抄袭。组织了各党支部支委进行党务培训,要求注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及台账归类整理。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各支部对会议流程及要求有更深刻认识,并在接下来党内生活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2019年10月2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在2楼会议室为局机关、设计院、房管所全体党员主讲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2月10日召开局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13日召开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合主题教育,规范了党组织生活。

        (二)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党总支书记补选不及时。二是出现未选举已报告选举结果的情况。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今后如有人事变动,将及时进行党总支委员的补选,保证党总支工作正常运行。

        (2)未选举已报告选举结果情况为工作人员疏忽把时间写错,事后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房管所党支部、设计院党支部、住建局机关党支部、住建局老干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有关组织原则要求,分别于2019年7月3日、7月5日、9月18日、9月26日完成了换届选举,并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上报选举结果,12月19日完成了党总支支委改选工作。

        (三)关于对下属党支部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房管所党支部长期没有正常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地位虚化弱化,形同虚设,导致房管所部分干部职工“四个意识”不强,在落实工作过程中人浮于事,讲待遇、讲条件。二是局老干党支部未能提供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材料。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房管所制定了《房管所党支部工作规则》,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已指派本所一名党务工作者协助房管所老干支部整理主题教育学习、会议和上报资料。

        (2)住建局制定了《住建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及《住建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一览表》,明确党组成员每年深入联系单位6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由一名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联系老干支部,组织老干支部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的理论知识。同时已指派一位熟悉党员工作的年轻党员为老干支部做好会议记录、收集整理资料按时上报。现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组织生活。2019年10月2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的要求,到市乐达建筑公司指导党建工作;11月13日组织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下发了《“一企一策”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党建指导员挂点联系企业制度。

         三、队伍建设和后勤管理不到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一)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超职数配备了2名副股级干部。二是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安排下属单位的非行政编制人员到行政岗位任职。三是未体现党管干部原则,部分任职文件未以党组织名义发文。

        2、整改情况:超职数配备了2名副股级干部和未体现党管干部原则的整改已完成;人员混岗现象严重的整改未完成,需长期推进。

        3、已完成的整改成效:

        已向市委组织部提交2020年招聘公务员请示,计划于2020年招聘新公务员6名,增加行政编制在职人数。今后所有任职文件均以局党组名义发文。根据雄住建党组[2019]20号文件,已撤销2名超职数副股级干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根据雄住建党组[2019]3号文件,免去7名事业企业编制人员担任的行政编制职务,并在今后规范人事管理,杜绝出现混岗混编问题。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中,我局计划招聘选调生1名,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2名。

        4、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行政编制22个,在编在岗15人。我局出现混岗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是我局公务员队伍中超过45周岁的有10人,老龄化严重,业务知识未能及时更新,无法达到岗位的技术水平要求;二是现有的公务员人员中土木类、建筑类专业人才稀缺,如建筑业监管股、燃气监管股等工作业务性强,非技术型干部无法很好胜任岗位工作。基于以上原因,只能长期逐步整改。

        为了解决混岗问题,我局已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增加编制至22个,同时已经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交《关于申请全额招录公务员的请示》,申请招聘公务员7名。目前,我局在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中拟招聘3名公务员。通过及时引进高学历、专业性强的新公务员,扩充公务员队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增加建筑类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持,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选拔培养干部缺乏长远规划,如设计院、人防办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拟定了2019-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4名,管理岗人员1名,通过招聘笔试、面试、考察后正式入职。鼓励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积极评取专业技术职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已提交2020年招聘公务员请示。根据市人社局同意聘用结果,通过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应工作岗位,提高了事业单位整体专业技术水平。

        (三)关于违规聘用处于缓刑考验期人员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设计院聘用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人员作为建筑师、结构师,每月发放工资并承担了其外出继续教育学习的费用。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已于2019年9月与该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停止发放工资。

        (四)关于公职人员违规挂靠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设计院两名人员的执业证书挂靠在韶关市建筑设计院领取报酬,在违规“挂证”专项整治中已整改。二是在职职工的工程师证书挂靠在市建筑设计院,每月领取兼职补助。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在2018年11月,设计院两名一级注册人员已与韶关市建筑设计院解除聘用合同,并与2018年12月重新注册在南雄市建筑设计院;在职职工工程师领取兼职补助的人员2019年10月停止发放。

        (五)关于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对干部出国(境)证照保管不齐全,有的干部已办理证照却未登记上交人事部门;有的证件虽登记在册,却未在人事部门保管;有的干部在申领使用证件三个月后才上交。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已于2019年9月27日前收集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共收集证照数量25本,现由局人事股统一负责保管。

        (六)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派车管理制度,存在车辆外出报销过路费和停车费但没有派车记录的情况。二是油卡使用缺乏监管,未实行专车专卡,圈存、加油均由司机一人经手且未进行登记。三是汽车日常保养和维修支出无明细。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制定了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出车情况进行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双重审批机制,并严格执行派车单登记制度,做到公务出行有记录、有登记。

        (2)健全了公务用车加油卡登记制度,对于公务用车加油情况,要求司机即时登记,并报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审批,对于油卡充值,实行5000元以下限额,并要求报送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审批同意。

        (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专车专卡制度,为了避免产生加油费用混乱的情况,要求每部车对应一张加油卡,并执行加油登记审批制度。

        (4)进一步严格执行市有关文件精神,健全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机制,制定了车辆行驶和维系费用登记制度,要求车辆按照行驶里程数进行保养,车辆维修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可送至修理厂维修。

        (七)关于后勤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食堂管理缺位,未制定早餐费标准,除明确了个人自费金额外,单位承担的费用没有限定额度,采用单位兜底的方式向食堂支付费用,且干部职工家属的自费金额与在职人员一致。二是存在无公函接待的情况。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制定了住建局食堂用餐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早餐用餐人员,除部门在职、退休人员以外,其他一律不得在食堂用餐;重新调整用餐标准,本局干部职工2元/餐,下属单位5元/餐,由本人于每月月底到办公室缴纳相应餐费;食堂由单位定额补贴,重新核算单位对食堂的职工早餐补贴,每月不得超过9000元封顶限额,杜绝由单位兜底的现象。

        (2)公务接待方面,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有公函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接待。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

        (一)关于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2016至2018年期间,住建局、设计院存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党员互助金、630慈善捐款和早餐费等。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住建局从2019年10月份开始,早餐不再代扣,由食堂收职工早餐餐费交财务入账,规范食堂管理。

        (2)对于设计院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早餐费均已整改到位,于2019年9月设计院退回2016年至2018年公款支付的早餐费共计4657元,现已存入单位账户。

        (3)对于党员互助金和630慈善捐款,经核实是从局里账户先垫付,但月初均有从工资中扣回。

        (4)今后以现金形式交纳党员互助金、630慈善捐款和早餐费,不得从工资额中代扣。

        (二)关于报销差旅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报销手续不齐全,住建局、房管所、检测中心在无住宿发票,自制支出证明单,未注明出差地点、天数和人数的情况下,报销差旅费。二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住建局、房管所、设计院存在多报销差旅费、全额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出租车费用,在外出培训报销单中附有南雄餐费发票等问题。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做到发票合规,手续齐全。

        (2)设计院高铁票超出部分经核实收回超出报销部分金额,于2019年9月已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41元退回并存入单位账户。杜绝今后在外出培训报销中出现出租车费用报销情况,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

        (三)关于工会会费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报账资料不齐全,如2016年3月,工会购买一批运动服没有签领表。二是工会福利发放不规范,在个人未缴交会员费的情况下,监理公司工会、建筑设计院工会向员工发放米、油或现金福利。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对于2016年3月工会购买一批运动服没有签领表,今后要求工会活动必须明确活动方案、预算清单和当事人签名等手续。

        (2)设计院和监理公司已按规定收回2016年至2018年三年的个人工会会员会费。2019年9月设计院已补缴个人会员会费3030元并存入单位工会账户。2019年9月监理公司已补缴个人会员会费7778.83元并存入单位工会账户。

        (3)今后一定要按照《工会法》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工会制度,严格规范工会会员的收缴以及工会福利的发放。

        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和民生领域问题突出

        (一)关于对行政审批把关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准予施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部分项目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未落实项目资金就审批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个别项目未达到工程形象进度就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行政许可审批不严谨,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相关表格未签字盖章;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未填写签收时间及送达人。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在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未达到形象的房地产项目坚决不发放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不发放施工许可,对项目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未落实项目资金的不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严格把关,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格未签字坚决不予盖章。

        (3)规范审批手续,行政送达文书逐项填写相关内容。

        (二)关于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执法文书不规范,对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法律文书只有一人签字或未签字,结案报告无具体意见。二是执法检查存在跟踪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部门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出现超限期整改、未整改的情况。三是行政处罚程序不够规范,确认处罚标准、出具处罚告知书未见会议讨论;立案审批存在造假情况。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1)已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过程,有两人以上签字,结案报告有具体意见。           

        (2)严把整改落实关,严格要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3)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完善立案审批流程。

        (三)关于对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住建局于2017年1月与市政工程建设公司签订了《城区市政设施零星维护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位》合同,合同期5年,合同金额为每年100万元,共5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住建局要对项目进行监管、检查和考核。实际上自2017年8月以来,住建局没有安排人员对市政设施维护项目进行监管、检查和考核。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2019年上半年此项目50万预算已考核完毕,下半年已积极与划入部门沟通,报请市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19〕53号,会议明确将市城管局的城区市政设施维护职能划转至市代建中心,由市代建中心与市政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市代建中心按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据实向市财政申请资金。现已办理好交接手续。

        (四)关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危房改造把关不严,住建局对核查认定和验收两个环节把关不严,出现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危房改造、实际建设情况与验收登记情况不符的问题,导致该领域廉政问题频发。二是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滞后,住建局对资金、施工许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考虑不足,导致计划2018年完工的一期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5月仍未完工。三是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经实地走访察看,住建局未督促工地按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未严格对已整改的工地进行复查,导致部分工地整改不到位。四是联系贫困户不够密切,经入户走访发现,住建局部分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

        2、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

        一是关于危房改造核查认定和验收两个环节把关不严:

        (1)配合市纪委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了与市精准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加强了信息比对,全面排查申请对象的资格认定问题,杜绝不符合条件申请对象纳入改造范围的问题。

        (2)拟定了《南雄市2019年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并由两办名义于2019年10月6日正式印发,指导各镇(街道)主动履行职责,强化监管,保障政策、资金的落实,推动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筑牢拒腐倡廉的防线。

        二是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滞后:

        (1)江头镇、全安镇、湖口镇、邓坊镇、主田镇、古市镇、帽子峰镇、坪田镇、界址镇污水工程的厂房和管网基本完工。

        (2)整个一期污水处理厂和镇区污水管网铺设工程2019年12月底前完工,下一步进入调试阶段。

        三是关于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力:已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检查,督促工地落实。

        四是关于对帮扶责任人未按规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已按规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贫困户。

        (五)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监督缺位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违规开设多个银行账户,根据有关规定,住建局应当委托一家银行作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但住建局却在5家银行开调了5个账户。二是凭证管理不到位,相关的银行对账单、收支凭证散乱不齐,未建立财务账册。三是对资金的交存监督不严,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商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但住建局对此没有履行监管责任。四是使用监管不力,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拨付无审批资料。

        2、整改情况:凭证管理不到位,对资金的交存监督不严和使用监管不力的整改已完成;违规开设多个银行账户的整改未完成。

        3、已完成的整改成效:

        (1)规范相关银行对账单收支凭证的凭证管理,建立财务账册。

        (2)关于落实资金的交存监督,履行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商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的监管责任的整改。我局已重新发文,强调这一开发商责任,对不按要求将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使用的开发企业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3)关于制定相关制度,切实管好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整改。已经完成初稿,等局党组会通过可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4、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

        就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存在违规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问题,我局将持续与韶关住管局沟通协调。我市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从2014年建立,开设缴存账户后,我局对原未缴存的楼盘进行了追缴,已经追缴了大部分资金;建立缴存账户后,考虑到业务竞争,陆续在多个银行开设了缴存账户。目前我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住房和房地产业监管股和财务股共同进行管理,支出业务上住房和房地产业监管股进行审核管理,财务上暂由财务股进行管理。随着业务量的加大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应用,多账户管理成为可能,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根据目前住建部的摸底调查情况来看,开放多银行缴存应该在修改内容之一,韶关市拟订的《韶关市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也未要求只开设一个账户,经了解,目前韶关市区在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后也相继在多家银行开设了缴存账户。我局现正请求市局下放市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给县级使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我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方便业主的缴存。

        (六)关于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一是未制定或完善管理办法,我市至今没有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也在2017年10月过期,导致对租赁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的审批无依据可循。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房管所和住房保障中心没有制定巡查、设施设备维修等日常管理制度,对房屋维修没有经过会议讨论,也没有执行验收程序;对合同到期的租户没有续签合同;对长期拖欠租金的租户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追缴或予以腾退。三是未做好审核把关和动态管理工作,住房保障中心未及时对租户进行动态管理,房管所未对租户履行审核把关手续,导致出现公职人员、有房产私车的人员长期租住,实际居住人员与合同租户不一致的情况。

        2、整改情况: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善的整改已完成;直管公房不善的整改未完成。

        3、已完成的整改成效:

        已起草《南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司法局已审核通过,2019年11月20日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对合同到期的租户合同进行了续签,截至目前完成续签约租赁补贴发放合同81户,公租户租赁合同200户。动态巡查方面,已入户调查50户。

        4、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意见,截至目前,直管公房管理在整改中。房管所已参照《韶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制定了《南雄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草案,并报市司法局审核中。这期间,房管办分管领导变化,原分管经手人9月退休,调整后分管领导11月调走。再加上直管公房,住宅房和非住宅房租赁对象比较复杂,由于当时租赁条件不受限制,只要无房者都可以租赁,没有按区域片区进行出租。因此,此项问题仍在整改中。

        (七)关于对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解决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存在问题:信誉燃气公司因土地规划问题,从2014年至2019年5月一直无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长时间处于无证经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住建局未能主动发挥作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该问题。直至2017年7月,才成立工作组监督其安全生产,协调公司办理土地和经营许可等手续。

        2、整改情况:未完成。

        3、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

        目前,南雄市信誉燃气有限公司与广东广业粤运燃气有限公司合作,现与政府三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我局也于2019年12月16日下发了《关于严正要求给以工作承诺函》给信誉、广业公司,要求企业在2019年末完善合作相关事宜,我局将继续跟进。

        在本次整改过程中,我局整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整改问题,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措施。实行局党组成员和领导包联局属单位责任制,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一包到底,一抓到底。牵头股室和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拿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了整改时间、整改重点和目标要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确保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我局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增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南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22748;电子邮箱:gdnx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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