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韶关市文明办宣传组组长黄永亮带领检查组,对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报2016-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考评。南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温春花和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春辉陪同检查组一行对申报单位各项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察看。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广东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通知精神,南雄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申报,于2016年提交了申报申请和创建材料。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的形式,对照《广东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该单位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文明创建机制健全,院领导亲自带头,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创建职责;二是创建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三是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通过开展道德讲堂以及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弘扬正能量;四是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廉政警示厅以及举办廉政书法展,将本职业务和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同时,检查组根据考评情况也对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希望该院能够对照测评体系要求,找差距、抓整改,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规范建档立册,不断巩固、完善、提升,争取新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