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澜河食药监所联合派出所开展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对该镇3家米酒生产小作坊和6家规模较大的酒类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生产单位是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检查酒类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与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完善。在这次检查中发现有2家米酒生产小作坊存在无证生产,执法人员对这两家小作坊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办理小作坊登记证。执法人员还向酒类经营单位下发了《酒类经营单位自查表和承诺书》,要求各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
通过开展此次行动,有效消除了酒类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酒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下一步,澜河镇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