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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9-29 17:40: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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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4

X2GD202109230216

举报南雄市保安公司刘某未经举报人准许,盗伐了自留山杂树约 43 .7 亩,擅自雇佣大型挖机开林道,山名 (彭坑)直接贯通了举报人自留山人工杉材林地,倒毁人造林面积约2.2亩。

韶关市南雄市主田镇窑合村

生态

(一)“举报南雄市保安公司刘某未经举报人准许,盗伐了自留山杂树约 43 .7 亩”,该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根据林权证雄府林证字(2011)第150723号,第04402821508GDYMSY05036宗地登记显示,该山林地块林权(石眼前山林43.7亩)为刘文芳、刘文兴共有。刘文芳、刘文兴二人已于2015年8月3日与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签订林地流转合同,流转面积为43.7亩,流转期限为40年。2015年9月10日,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按合同约定,向林权人刘文芳支付的2015年至2020年山林租金15060元,其中包含石眼前43.7亩流转山林租金。2021年2月4日,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按合同约定,向林权人刘明辉(刘文兴儿子)支付的2020年8月至2025年8月石眼前43.7亩山林租金3277.5元。根据生产需要,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在2017年6月向南雄市林业局提出了“关于低产林更新改造的请示”,并经南雄市林业局审定。2018年,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鉴定,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山头地块多数为无蓄积荒山(仅有点零星分布的小杉树、小松树),其中包括信访人反映的该43.7亩山林。对此,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在造林备耕中对原有的小松树、小杉树进行了清理,放弃了制材,并遗弃在山林。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在此租赁期限内的林地经营权属于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其有权依法在该山林地块开展合法的砍伐或者造林作业。故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在信访人反映的该43.7亩林地上开展的林木采伐、造林更新作业是依法依规的,无盗伐、未经许可的情况。
(二)“擅自雇佣大型挖机开林道,山名 (彭坑)直接贯通了举报人自留山人工杉材林地,倒毁人造林面积约2.2亩”,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信件反映的“擅自雇佣大型挖机开林道”问题核查。经核实,因造林需要,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需对整个林场范围内原有林区道路进行加宽,并对一些地块重新规划了林区道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于2017年11月向南雄市林业局提出了林区开道申请书,并经南雄市林业局批复许可,向其下达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故不存在擅自雇佣大型挖机开林道的问题。
2、关于信件反映的“直接贯通了举报人自留山人工杉材林地,倒毁人造林面积约2.2亩”问题核查。因造林需要,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经审批在开挖林道过程中,作业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2.2亩山林权属不知情,导致出现了一同开挖并贯通了信访人自留山的情况,故引发了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与刘文兴之间的经济赔偿矛盾纠纷。与此同时,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也分别在2021年3月9日、5月11日、5月24日、6月3日多次与刘文兴协商赔偿事宜,但均协商未果。经核实,一是信访人反映的人造林2.2亩山林权属为刘文兴所有,未流转给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该山林为低产林地,以残次林为主,并非人工杉林林地。二是经实地测量,信访人反映倒毁的2.2亩林地,实际面积仅为1.75亩(1165.2平方米),测量结果有当时在现场的刘文兴、刘文全(刘文兴弟弟)、刘海明(刘文全儿子),以及主田镇林业站、瑶合村委会和瑶合林场工作人员,共计9人签名为证。但事后,刘文兴等人认为测量结果不合理,并提出按照2.2亩的林地面积作为赔偿基础,且一直纠纷至今。故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因作业人员对山林权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在开挖林道而损害信访人自留山林的问题,损毁的实际面积为1.75亩。

部分属实

(一)全力组织纠纷调解。一是全面造林复绿,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于2019年春季造林时,在开挖的2.2亩林地上已经全面造林复绿,并明确表态此地块造林归刘文兴兄弟所有。二是收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后,我市指派南雄市林业局牵头,南雄市主田镇人民政府配合,进一步联合调解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与刘文芳、刘文兴、刘文全等人的经济矛盾纠纷,已初步达成赔偿意向。
(二)规范林场经营行为。编制了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经营方案,督促其认真执行严禁采伐天然林规定,建立好林场森林资源档案和人工造林档案。
(三)加大对林场的监管。建立了林场租金发放台账,建立健全租金发放机制,按时准确发放山林租赁租金,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四)以点带面开展摸排。坚持问题导向,对这次信访案件涉及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主田镇人民政府分管林业的武装部门对林业站工作人员黄林进行了提醒谈话工作,主田镇林业站负责人对南雄市主田镇瑶合林场法人代表刘发福进行了提醒谈话工作,切实做到问题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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