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助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我市符合吸纳脱贫人口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人,该次共补贴金额人民币1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1-3827996 。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公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