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56号)文件精神及我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安排,2023年1月-6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三)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按参加的社保险种具体情况分类给予定额补贴,即:
(一)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20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6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26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先缴后补。
三、补贴所属期
2023年1月—2023年6月
四、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视为主动放弃不再补办。
五、受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统一按资金拨付流程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