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20年第8批经初审符合条件、可享受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6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止
受理单位: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通讯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劳动保障大楼3楼
邮政编码:512400 联系电话:0751-3868515
附件:南雄市2020年第8批申领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南雄市2020年第8批申领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