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拟批准《广东韶南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通讯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永康路108号二楼
联系电话:0751-3837790(综合股)
(公示稿)广东韶南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拟批准《广东韶南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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