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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苗米产业提质增效 新农人共享利润分配

时间:2026-07-09 15:43:42 来源:李思番 邱万锋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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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南雄市紧扣丝苗米特色产业,以夏粮收购为先手棋,以全链利润分配为关键招,发挥供销系统组织化优势与社有企业龙头作用,构建“标准化收购、专业化烘干、智能化仓储、品牌化销售”全产业链闭环,建立粮食利润分层返还机制,将产业链增值收益向一线新农人倾斜。2026年全产业链实现利润分配22.24万元,其中新农人直接受益13.34万元,让新农人从“参与者”变为“受益者”,初步形成“产业增效有支撑、集体增收有路径、农民致富有保障”的良性发展格局。

供销社高标准农田建设 (1).png

  聚力夏粮收购,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坚持“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依托社村公司、天润公司等社有企业,以南雄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高效推进夏粮收购工作。一是构建高效收储体系。整合全市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及冷链仓储资源,充分发挥产业园日烘干量240吨、日加工能力100吨的设施优势,依托总库容1万吨的冷链仓库,实现本地粮食“收购—烘干—仓储保鲜—加工”一体化运营。二是推行订单化收购。大力实施“订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模式,社村公司提供种源、肥料、农机到收粮全链条服务,整合农机200余套,服务能力覆盖15万亩。实行不低于市场价的稳价收购机制,社村公司等社有企业与农户签订保价收购订单,稳定种粮预期。2026年已落实订单农业1.7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10万亩次。三是开展数字化服务。通依托“粤供销”等数字供销云平台,新农人可实时掌握收购信息、预约烘干和售粮,实现“指尖卖粮”。社村公司与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设结算窗口,结算周期缩短50%,切实让新农人卖上“舒心粮”。

  强化机制支撑,激活粮食收储“新动能”

  坚持机制创新与平台建设并重,持续提升粮食收储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为全链条利润分配夯实基础。一是专班化推进收购工作。成立供销粮食收购工作专班,建立市供销社、社村公司、天润公司、天雄公司、各基层社五方联动机制,实行分片包干、定期报告。下设珠玑、湖口、邓坊、水口、乌迳5个综合服务站,覆盖全市18个镇(街),由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负责,配备社有企业片区负责人、质检仓储专员及基层社人员,开展便民、上门收粮服务。严格规范收购流程,坚决杜绝压级压价、拒收粮食等行为,切实保障新农人售粮权益。二是创新生产经营模式。立足丝苗米全产业链发展,制定《南雄市丝苗米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推行“统一土地流转、统一品种、统一社会化服务、统一粮食收购、统一品牌打造、统一收益分配”的“六个统一”经营模式,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达1409.46万元。申报“南雄香米”国家地理标志,成功打造“广府珠玑”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南雄丝苗米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以品牌溢价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农户收益空间。三是实施新农人合伙计划。围绕丝苗米全产业链,建立“新农人”名录库,将返乡大学生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动态管理,目前已培育677名“新农人”。社村公司提供全程生产资料和社会化服务,新农人运营高标准农田并享受农资折扣、低息贷款及保险兜底等优惠政策,贷款年化利率低至2.9%,额度高达30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5982万元。

  探索分配机制,铺就新农人增收“共富路”

   紧扣“种粮有保底、增值有返还”目标,建立健全全产业链利润分配机制,让产业增值收益更多惠及村集体和新农人。一是股权分红夯实集体家底。村集体持有社村公司30%股份,根据在土地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参与贡献度进行股权分红。2025年以来,25个试点村通过股权分红共获203万元收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突破30万元。其中,邓坊镇马战村依托172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运营,单次单村分红达27.7万元。二是资产合作拓宽致富路径。村集体以土地流转、闲置物业租赁等方式参与丝苗米产业发展,持续拓宽增收渠道。如湖口镇太和村将闲置物业整体出租,用于建设湖口镇农产品综合服务站,仅此一项年增收5万元。同时,通过劳务合作、居间服务、务工就业等多元形式,推动小农户深度融入丝苗米产业链,引导农户参与种植、托管、收购、加工等各环节,在全链条中实现稳定增收。截至2026年6月,资产合作收益478.59万元、居间服务收入25.17万元,资产合作已成为带动村集体和农户持续增收的重要支撑。三是利润返还充盈农户口袋。从“南雄丝苗米”品牌米销售利润中提取30%,按村集体与新农人4:6的比例进行二次分配,推动村集体和新农人从加工、品牌、销售等后端环节持续获益。2026年7月2日,市供销社组织全产业链利润分配仪式,湖口镇承平村、太和村,珠玑镇珠玑村、里仁村、塘东村,邓坊镇马战村等6个行政村及65名新农人参与,累计收粮889.51吨,分配总额达22.24万元,亩均分配100元。其中,村集体合计分配8.9万元,新农人合计分配13.34万元,单人最高分配额达2.81万元,试点村集体和种植户切实享受到了全产业链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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