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许洪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文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发龙、叶凌峰、王高峰、田文斌、林绍发、何艳出席会议,副市长赖永兴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有关事项,确定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77名。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免去:雷洪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黄跃伟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决定任命许洪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雄市公安局局长,任命黄跃伟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法院湖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