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了2023年上半年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会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副书记温鑫、副市长朱慧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以及韶关市委有关工作部署;通报了我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回头看”检查结果、2023年第二季度人居环境整治检查结果,以及2023年上半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增收和农民增收等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期为2022年至2024年底,截至2023年上半年,示范县创建60项重点目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8项重点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24个重点项目整体顺利实施,累计投资额达47.7亿元。
会议指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是我市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市作为全省4个示范县创建名单之一,必须要围绕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以示范县创建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发挥强镇富村公司和乡村振兴车间的联农带贫作用,拓宽脱贫户等群体的就业增收渠道。要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强镇富村公司,充分利用帮扶资源和力量,盘活村集体经济。要全面加强乡村治理工作,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广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上,相关部门、镇(街道)围绕示范县创建、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强镇富村公司运营等工作,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