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解难有方,锦旗来相送

时间:2024-04-17 16:37:50 来源:南雄法院 许文杰 蔡珍珍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9年前买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查封,要被拍卖了?近日,南雄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涉房屋产权执行异议案件,为案外人陈某某解决了上述难题,陈某某为表示感激,将一面锦旗送至南雄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许法官手中。

图片1.png

  2013年9月,陈某某与A房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处房产。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陈某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但双方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22年,因A房产开发公司尚欠杨某某款项,杨某某将A房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冻结其名下财产。因陈某某所住房屋登记在A房产开发公司的名下,所以法院查封了陈某某所住房屋。陈某某收到房子被查封且将被拍卖的消息后,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异议。

  收到案外人陈某某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后,许法官认真审查案外人提交的异议材料,意识到如果陈某某的房屋查封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其正常生活居住,于是许法官第一时间与陈某某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电话中,陈某某因房屋被查封而情绪激动,许法官耐心地向陈某某讲解法律规定、梳理客观事实,陈某某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同时,考虑到陈某某的房屋也涉及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的债权利益实现和被执行人A房产开发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问题,为充分听取涉案各方意见,南雄法院主持召开了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被执行人A房产开发公司及案外人陈某某皆在场的听证会,会上介绍了陈某某的相关情况及法律规定,听取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诉求,归纳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听证会后,针对争议焦点问题,许法官又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不断耐心与当事人释法说理、沟通调解、解答疑问,一点点消除当事人心中的顾虑,最后涉案三方当事人就陈某某的房屋产权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在陈某某将剩余购房款交至法院后,杨某某也申请解除了对陈某某房屋的查封拍卖,案外人陈某某的房屋产权权益得到了保护的同时,杨某某的债权利益也得到了相应保障。

  锦旗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的鼓励。南雄市人民法院将带着这份认可和鼓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秉持审慎认真的态度,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为各方争取最佳利益,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扫一扫
关注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