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雄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南雄某出租屋内涉嫌生产侵犯苹果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接到举报后,南雄市市场监管局迅速锁定涉事地点,联合南雄市公安局、珠玑镇人民政府立即到该出租屋库房进行现场蹲点检查。
经查,该出租屋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营业资质。现场,该窝点负责人彭某,与其雇佣的4名员工正在进行包装“苹果”蓝牙耳机工作。
经清点,印有“苹果”“AirPods Pro”“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商标标示的苹果蓝牙耳机七款合计37650个,包装盒和标贴60000个。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判定,涉案的蓝牙耳机、包装盒和标贴均为假冒苹果注册商标的产品,蓝牙耳机的合计货值金额高达7200万余元。执法人员对上述涉嫌假冒产品当场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南雄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将本案移送南雄市公安局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