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活动,2月22日,南雄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南雄市药品使用单位自查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会议,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办法》出台的背景、制定目的和思路,结合南雄市药品安全实际对《办法》进行解读。市市场监管局重点讲解了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履行的监管责任,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时应当注意的各项规定和法律责任,并结合《办法》对医疗机构在药品购进、储存、养护、追溯等方面质量安全提出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安全。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发放《药品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药品使用单位(卫生站)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共300余份,要求各医疗机构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储存养护、追溯召回等方面认真梳理在药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办法》解读宣贯、药品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发挥合力,并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药品使用风险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