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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南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2006966754R/2026-00044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南雄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6-06-24
名称: 【学生资助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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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

款人按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本金无需偿还;毕业后,每年的利息和合同规定每年应还的本金由借款人每年1220日前偿还,直至本金还清为止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国家助学贷款APP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

一、现场办理时间、地点

1、时间:721日—9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南雄市教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中心一楼)

二、政策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满足条件

1学籍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专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户籍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3信用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可由借款学生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二)和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三)期限和利率

最长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按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执行,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三、申流程

有意愿贷款的学生每年暑假期间都要进行贷款申请、签订合同。

(一)首贷学生申流程

1、学生注册完成贷款申请

大学新生和在校首贷大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指引填写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即;《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后内容不得修改,若信息有误则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修改后再导出),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现场办理必须的资料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2、到贷款办理现场完成借款合同签订

1)材料审核

首次贷款时,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首次贷款所需料到贷款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由贷款材料审核员审核贷款人身份提供的申贷材料。

2)签订合同

材料审核通过的,由贷款办理员将申贷材料扫描和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合照像上传至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现签订借款电子合同后,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向学生出具《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3合同复

核实《借款合同》签订是否规范以及合同附件是否齐全、完整、清晰等信息,核符合要求则通过;核不符合要求则退回,要求借款人重签合同。

3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及时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就读校,经办老师1010日之前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4绑定助学贷款指定账户和银行卡账户

首次贷款学生下代理结算机构招商银行APP(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招商银行”进行下载),先注册好。贷款合同签订并收到短信后进入“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区绑定助学贷款指定账户(即:《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第二条账户开立”中的指定账户),用于助学贷款资金的发放及还款。为了提取缴交学费和住宿费后贷款剩余的资金,请准备好一张自己名下的一类银行卡(除农商行外,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交行、招行等银行均可),进行绑定银行卡。

(二)续贷学生申流程

1、续贷学生采用远程办理贷款(时间为715日至820),由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按提示在线填写贷款信息和续贷声明,选择“线上签订合同”,使用代理结算机构APP完成刷脸身份认证,提交贷款申请。

2贷款办理员审核续贷学生所填贷款信息和续贷声明,完成线上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经贷款审员核实《借款合同》信息,若核符合要求则通过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码”短信核不符合要求则退回

3、续贷学生登录贷款申请系统,打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开学后,学生及时将“回执验证码”或《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校,由校在1010日前录入回执。

四、银行审批(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对学生贷款材料进行审批符合贷款条件并审批通过的,助学贷款于10-11分批次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不是银行卡),然后学校从中扣除。

五、偿还

(一)到期还款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毕业每年的利息和合同约定每年应还的本金由借款人每年偿还

1、还款查询:111日(最后一年91日)以后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还款额

2、还款时间:

91-20每笔合同最后一年应还的本金及利息;

121-20每笔合同从毕业当年至合同到期的前一年应还的本金及利息

3、还款方法: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云闪付APP还款在云闪付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然后按照提示进行还款操作。

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招商银行APP还款(2022年以前首贷的借款人用支付宝App)。招商银行APP支付宝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然后按照提示进行还款操作。

POS机刷银行借记卡还款。

(二)逾期还款

若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请及时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

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就业、出国、申请房贷、车贷、办理信用卡以及旅行买票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三)提前还款

学生可以通过云闪付APP代理结算机构终端APP等途径进行主动提前还款(每月最后5天除外)。提前还款可选择一次性还清一笔合同或偿还一笔合同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待系统结算后,次月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还款记录。

温馨提示: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每年年底到期还款时间(合同约定日前)等额分年偿还。

六、还款救助

每年3月或9月,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由共同借款提出还款救助申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就学和还款计划变更

毕业后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攻读第二学位或在校休学、当兵的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借款学生725日至815日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学生录取通知等有关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向县级贷款办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办理后,可继续享受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和办理续贷,但原签订的每笔合同贷款期限不延长。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招商银行咨询电话:95555

南雄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中心电话:3869500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内容如有变动以《借款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