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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更新)

时间:2024-04-17 16:13: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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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就业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有序衔接: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补贴时段为2023年7月及以前的,按每人每月26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23年8月前(不含8月)已按《关于进一步调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56号)享受单一险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继续缴纳单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继续缴纳单一职工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可享受至政策期满;已享受单一险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后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补贴时段为2023年8月及以后的,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2023年8月后如缴纳单一险种,期间应暂停补贴申请,直至同时缴纳两个险种后,方可继续申请补贴期限内社保补贴。

  首次提出补贴时段为2023年7月及以前单一险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截止到2023年7月。

  不再受理2023年8月及以后月份补贴时段的单一险种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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