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韶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 2025 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韶民发〔2024〕201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1月起执行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现行的 202元/月·人提高到209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现行的270元/月·人提高到 280 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