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
一、办理对象
个人
二、办理条件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 16 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三、应提交材料
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大一寸彩照二张。
四、窗口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申请资料)——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批准(受理后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办结(领取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咨询电话
就业中心:0751-3886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