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于2014年7月4日下午15:00对南雄市市容卫生管理所自卸汽车项目(项目编号:NX2014XJ032)采用询价招标的方式采购,由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