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于2014年5月9日下午15:00对南雄市2014年度帽子峰镇坪山垇荒山造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X2014XJ014)采用询价招标的方式采购,由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