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方:
我中心受南雄市慢性病防治站等的委托,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15:00对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设备等项目的包一、包二(项目编号:NX2013GZ0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由于受到有关当事人的质疑,经查实后发现包二中标单位和候选中标位均无辐射安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这两家公司无经营医用诊断X光机的经营资格,现经南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该项目包二作无效中标处理。
特此通知。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