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南雄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原定于2015年6月9日下午15:00对南雄市人民医院体检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X2015GZ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之规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