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 2017年8月1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南雄市公安局区间测速及违停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0282-201707-312002-0021)采购(询价下同)公告,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页第 10 款“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澄清为:“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购买标书时间变更为:自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8月15日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采购人地址: 南雄市雄中路338号
电话: 0751-3936008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南雄市雄中路323号
电话: 0751-3818362 传真: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