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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雄国土资告字[2013]17号)

时间:2013-09-27 16:42:59 来源: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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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雄国土资告字[201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南雄市人民政府批准, 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位于南雄市界址镇老镇政府A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一)基本概况:地块位于南雄市界址镇老镇政府A2地块,宗地编号为NX1314出让用地面积为149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二)规划技术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为1492.6平方米,容积率1.0X1.50;建筑密度≤41%;许建层数≤3.5层;商铺面积≤612㎡;绿地率≥11%;退让X342县道:≥10米;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三)规划设计要求:

1、用地范围内需设置两条东西向通道,北面的通道宽度为6米,南面的通道宽度为8米。

2、在用地规划条件范围内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并符合建筑退让、消防、道路、环境等规范要求。

二、网上公告时间:2013927日至20131016日;网上交易时间:20131017日至201310311500分止。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三、网上交易起始价:人民币陆拾伍万(650,000)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以及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交易地块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足额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转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账号:2005032129024936561)。

六、其他要求:具体出让要求详见网上交易出让方案。

七、网上交易地址: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60739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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