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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雄公易告字[2014]04号)

时间:2014-01-14 15:18:00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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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雄公易告字[201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南雄市人民政府批准, 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位于南雄市雄州街道河南街76(原铝制品厂)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一)基本概况:地块位于南雄市雄州街道河南街76(原铝制品厂) 地块,宗地编号为NX1415出让用地面积为14774.9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二)规划技术指标:

规划总用地面积14774.9平方米,容积率1.0X3.07;建筑密度≤33%;绿地率≥15%。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三)规划设计要求:

在规划条件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并满足道路退让、消防、环境、停车等规范要求。

二、网上公告时间:2014114日至201422日;网上交易时间:201423日至201422016时止。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三、网上交易起始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非本市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或个人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交易地块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足额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8,000,000)转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账号:2005032129024936561)。

六、其他要求:具体出让要求详见网上交易出让方案。

七、网上交易地址: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60739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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