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珠玑镇召开豆芽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约谈会,共5户豆芽生产经营者参加会议。
约谈会首先以案说法,列举生产销售“毒豆芽”后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警醒参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其次,就规范豆芽生产、经营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豆芽生产经营者严禁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二是要求豆芽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把控,落实索证索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最后,与豆芽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承诺书》,明确豆芽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