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居民、华侨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及蓝色大一寸彩照及相片回执;
二、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身份的有关证件,证件过期、损坏的提交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三、提交证件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证明;
四、提交在暂住地填写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如有);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
六、受理时即交办证所需费用。